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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512线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31    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阅读次数:18

 

1  招标条件

G0512线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7]244号)文件批准建设。由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政府补助、企业自筹、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里程全长136.124公里,桥梁总长39444米/99座,互通式立体交叉23处(其中枢纽7处),主线里程长127.622公里,分为三段:三环路至主线收费站段为城区连接线,主线收费站至青龙场为新建复线,青龙场至乐山段为原路加宽,另建乐山城区过境复线8.502公里;其中主线青龙场至眉山试验段(K43+000--K71+000)28公里已先期实施(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即本次招标路线全长108.124公里。项目主线起点三环路川藏立交至成都第二绕城高速段(K1+609 --K27+000)初步设计尚未获取批复,成都第二绕城高速至辜李坝段及乐山城区过境复线段初步设计已批复。

2.2 技术标准:本项目三环路川藏立交~主线收费站段,设计速度8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28.5米;主线收费站~青龙场段,设计速度120Km/h、双向八车道、路基宽度42米;青龙场~辜李坝段,设计速度100Km/h(局部限速80 Km/h)、双向八车道(四扩八)、路基宽度41米;乐山城区过境复线,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5米,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与要求执行。

2.3 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川省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成都第二绕城高速至辜李坝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中交第二航务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于 2019年2月2日以“川环审批[2019]16号”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服务周期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G0512线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不含青龙场至眉山试验段)所在全部工程建设区及直接影响区域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全线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HBJC-2。

服务内容及服务周期:

环境保护监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各级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依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制订环境监测计划,全面及时地掌握服务期环境状况,为制定必要的污染防控措施提供依据。同时根据工程变更情况,环境监测计划也应及时调整;

2. 负责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合同条款和经审核的环境监测计划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环境保护验收阶段的环境监测,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及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供各种环境监测数据及有关报告;

3. 监测重点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列明的环境敏感点(包括大气、水质、噪声、生态),采用定点和流动监测,定时和不定时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出现监测结果超标的情况及时报告监理人和委托人,并提供相关整改建议;

4. 满足委托人对处置环境保护相关的意外事件的工作需要,对相关的非环境敏感点(包括大气、水质、噪声、生态)进行监测;

5. 参与配合各类检查工作,协助委托人环境保护对外协调工作;

6. 参与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并及时提交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所需的监测资料;

7. 招标人要求的环境监测其他事项。

服务周期:

(1)三环路川藏立交至成都第二绕城高速段

服务期从该段监理人向施工单位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该段完成工程环境保护专项验收之日止。预计服务期65个月(其中,准备阶段预计1个月,施工阶段预计 40 个月,环境保护验收阶段预计24个月)。

(2)成都第二绕城高速至辜李坝段及乐山城区过境复线段

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该段完成工程环境保护专项验收之日止。预计服务期65个月(其中,准备阶段预计1个月,施工阶段预计 40 个月,环境保护验收阶段预计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

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证书能力范围包括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噪声等;

(2)业绩最低要求:

近5年(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及以上高速公路或铁路或水利水电项目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

注:根据环保部行业标准(HJ464-2009),水利水电类建设项目是指:防洪、水电、灌溉、供水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

(3)信誉要求:

A. 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不接受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内容为准。

B.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D.  在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不接受其投标(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4)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3.4 投标人与本项目承担施工承包任务的以下单位:

序号

   

标段号

   

单位名称

   

1

   

E2

   

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单位)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成员单位)

   

2

   

E3

   

江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咨泰克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3

   

TJ1

   

四川路桥华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4

   

TJ2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不得存在第 3.3款规定的关系,否则,评标时按无效投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9日上午00:00至2020年9月21日上午09:00,按以下任一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参考资料等电子文件。

方式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参考资料等电子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它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4.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其他类别项目系统”(http://ggzyjy.sc.gov.cn)上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a)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前往踏勘现场,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b)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9 月 21 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20年 9 月 21 日上午 8:30 至 9:00 时(北京时间)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网站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形式和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2 万元。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采用现金担保形式。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若采用现金方式递交,则现金担保须通过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且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宜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天)到账。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投标人公示资料

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公示表1:拟任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三)

公示表2:投标人类似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四)

各投标人须提供单独密封的电子文件U盘(为上述公示资料的WORD格式),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

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日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3投诉处理:本次招标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国家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修订)、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5年第24号)、《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号和川交发〔2019〕32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以及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未提出的相关投诉都将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7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8-65775716

传    真:028-65775728

网    址:www.scclgs.com

招标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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