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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和“企业开办”购买外包服务(20C0016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14    地区:重庆市-璧山区    阅读次数:14

项目概况:

“重庆市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和“企业开办”购买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9月7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0C00161

项目名称:重庆市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和“企业开办”购买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20,00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1、“一窗受理”和“企业开办”岗位服务人员(18人)

(1)岗位职责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服务需求,提供综合窗口接件人员,主要负责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和“企业开办”业务,完成综合窗口受理、初审工作及办件基本信息录入;负责辅导帮办,完成开办登记流程;负责推送受理信息至审批人员;协助咨询其他专业业务问题;完成受理办件统计;配合开展“好差评”工作;维持窗口日常秩序;服从采购人各项管理。

岗位要求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后出生);专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普通话;具有较强的工作敏锐度,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练应用办公软件;服务意识强、工作态度好、心理素质好、团队精神佳。经采购人选择确定后,办理相关上岗手续。

具体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二年,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全员到岗开始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注: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8月14日 至 2020年9月6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9月7日 13: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9月7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0年9月7日 14:00

开标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采购经办人:王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41419355

采购人地址:璧泉街道铁山路一号附一号

联系方式:02341419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电话:02341660583

代理机构地址: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新行政服务中心A区3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41419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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