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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智凤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勘定(20C0224)分散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28    地区:重庆市-大足区    阅读次数:7

项目概况:

“大足区智凤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勘定”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1.现场报名方式: 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666号4-8-28),递交《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采购文件。 2非现场报名方式: 供应商在报名和竞争性采购文件发售期内将《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邮箱248967867@qq.com;采购文件购买费用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8月5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0C0224

项目名称:大足区智凤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勘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0,000.00元

最高限价:¥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大足区智凤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勘定     ¥650,000.00     1    

最高限价总计:¥65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时间起至2021年3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专业范围应同时包括不动产测绘含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工程测量含地形测量。(提供资质复印件,原件备查)。

2.在最新公布的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采集系统公示的测绘诚信等级为A级。

3.非重庆本地企业须在重庆有分支机构且有固定办公场所(须提供分支机构在渝工商注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7月24日 至 2020年7月3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1.现场报名方式: 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666号4-8-28),递交《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采购文件。 2非现场报名方式: 供应商在报名和竞争性采购文件发售期内将《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邮箱248967867@qq.com;采购文件购买费用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8月5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8月5日 10: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4楼党委会议室(大足区二环北路东段251号)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0年8月5日 10:30

磋商地点: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4楼党委会议室(大足区二环北路东段25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采购经办人:经办人

采购人电话:4376648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二环北路中段70号

联系方式:4376648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经办人

项目联系人电话:13667678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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