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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广安空港经济区会仙桥片区产业策划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24    地区:四川省-广安市    阅读次数:15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广安空港经济区会仙桥片区产业策划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安中迪国际社区营销中心(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9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6212020600449    

    项目名称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广安空港经济区会仙桥片区产业策划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800000    

    最高限价    780000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⑤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提供企业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企业分支机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签署和授权可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和授权);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三)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及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注:①承诺函适用于新成立的法人或组织;②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③事业单位只须提供承诺函。 (五)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六)提供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 (七)提供未参加过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诺函; (八)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次数(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次数(提供承诺函); (九)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注:①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注:①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②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时不需要提供; (十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注: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②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提供本证明书; (十二)有效的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如有); (十三)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十四)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特殊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注:1.以上承诺及声明函(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及声明函”格式或自拟格式填写均有效)。 2.以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鲜章。本项目资格审查仅限于本章涉及的所有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供齐全,其资格审查作未通过处理。 3.投标人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以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7月27日到2020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安中迪国际社区营销中心(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99号)    

    方式:    ①现场发售,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②网上报名:可自行在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表,提前联系代理机构,将报名表填写后发送扫描件至1066528685@qq.com 邮箱,发送报名表时若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附上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邮寄或现场递交至代理公司,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注:《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售价:    1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广安中迪国际社区营销中心(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9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80万元。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岳池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826-5688057。四、本项目已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五、本项目采购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六、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申请政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    

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岳池县九龙镇建设路东段16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18090287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中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广安市广安区长宁街104-110号门市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玲;联系电话:08262123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小玲    

    电话:    0826212319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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