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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中央运输、陪护人员购买人力资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22    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阅读次数:13

    项目概况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中央运输、陪护人员购买人力资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1、报名:2020年7月22日—2020年7月29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3:30—17:00时(现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执行的是凉山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州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试行“朝九晚五”作息制的通知》(凉政管函【2020】20号)规定:“自2020年6月1日起试行“朝九晚五”工作时间制度,即工作日上班调整为北京时间:0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凉山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的视作报名成功,本项目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方式。 2、招标文件在凉山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jy.lsz.gov.cn:8888/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及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免费获取。 重要提示: 1.凉山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通过后,填写投标信息,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凉山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技术支持: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科;联系电话:0834-2167586)。 2.投标人必须在凉山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的视作报名成功,未在网上注册且未提供报名回执的,其下载招标文件后参与投标属报名无效,属无效投标人。 3.操作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请按手册操作,否则责任自负。 4.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之的规定要求: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之规定”,本采购文件特约定如下:供应商只有按本项目采购公告之规定向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后,才属于依法获取可质疑的采购文件;供应商质疑有效期从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之次日计算。供应商质疑资格,应当是按本采购公告之规定报名取得了投标资格的供应商,才属于第十一条规定的“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34202020000181    

    项目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中央运输、陪护人员购买人力资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812400    

    最高限价    1812400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时间: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 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7月22日到2020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1、报名:2020年7月22日—2020年7月29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3:30—17:00时(现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执行的是凉山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州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试行“朝九晚五”作息制的通知》(凉政管函【2020】20号)规定:“自2020年6月1日起试行“朝九晚五”工作时间制度,即工作日上班调整为北京时间:0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凉山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的视作报名成功,本项目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方式。 2、招标文件在凉山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jy.lsz.gov.cn:8888/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及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免费获取。 重要提示: 1.凉山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通过后,填写投标信息,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凉山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技术支持: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科;联系电话:0834-2167586)。 2.投标人必须在凉山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的视作报名成功,未在网上注册且未提供报名回执的,其下载招标文件后参与投标属报名无效,属无效投标人。 3.操作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请按手册操作,否则责任自负。 4.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之的规定要求: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之规定”,本采购文件特约定如下:供应商只有按本项目采购公告之规定向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后,才属于依法获取可质疑的采购文件;供应商质疑有效期从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之次日计算。供应商质疑资格,应当是按本采购公告之规定报名取得了投标资格的供应商,才属于第十一条规定的“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方式:    1、报名:2020年7月22日—2020年7月29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3:30—17:00时(现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执行的是凉山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州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试行“朝九晚五”作息制的通知》(凉政管函【2020】20号)规定:“自2020年6月1日起试行“朝九晚五”工作时间制度,即工作日上班调整为北京时间:0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凉山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的视作报名成功,本项目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方式。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凉山州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原中国建设银行凉山分行营业部二楼,开标厅详见大屏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2020年7月22日—2020年7月29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3:30—17:00时(现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执行的是凉山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州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试行“朝九晚五”作息制的通知》(凉政管函【2020】20号)规定:“自2020年6月1日起试行“朝九晚五”工作时间制度,即工作日上班调整为北京时间:0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凉山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的视作报名成功,本项目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方式。 2、招标文件在凉山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jy.lsz.gov.cn:8888/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及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免费获取。 重要提示: 1.凉山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通过后,填写投标信息,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凉山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技术支持: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科;联系电话:0834-2167586)。 2.投标人必须在凉山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的视作报名成功,未在网上注册且未提供报名回执的,其下载招标文件后参与投标属报名无效,属无效投标人。 3.操作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请按手册操作,否则责任自负。 4.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之的规定要求: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之规定”,本采购文件特约定如下:供应商只有按本项目采购公告之规定向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后,才属于依法获取可质疑的采购文件;供应商质疑有效期从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之次日计算。供应商质疑资格,应当是按本采购公告之规定报名取得了投标资格的供应商,才属于第十一条规定的“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    西昌市健康路    

    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8283417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凉山州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原中国建设银行凉山分行营业部二楼、三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834-2183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    联系电话:18283417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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