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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2020年-2023年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企业采购(20C0482)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20    地区:重庆市-江津区    阅读次数:15

项目概况:

“重庆市江津区2020年-2023年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企业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8月7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0C0482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2020年-2023年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企业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本项目分为三个服务合同包。第一包为区级各部门(含教育、卫生系统下属各学校、医院)及各园区管委会的公务用车;第二包为各镇街的公务用车;第三包为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的公务用车。根据评标结果,排名第一的中标人为第一包保险服务机构,排名第二的中标人为第二包保险服务机构,排名第三的中标人为第三包保险服务机构。

     

(一)商业险:所有车辆均需投保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

     

商业险要求承保机构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渠道系数、自主核保系数必须符合保险监管机关要求,且自主系数为0.6375。即实交保费=标准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渠道系数×自主核保系数]。保险费报价不得违反保险法律法规规定。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按国家统一的车辆保险系统自动生成的金额执行;

     

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每座5万元;

     

不计免赔特约险。按各项投保金额的100%计算。

     

(二)交强险保费。所有车辆均需投保交强险,按保险监管机关规定的最大优惠比例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202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7月20日 至 2020年7月24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自行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8月7日 14: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8月7日 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文件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0年8月7日 14:30

开标地点:见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经办人:管理员

采购人电话:023-8122058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圣泉路99号

联系方式:023-81220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邱菊

代理机构电话:02347217310

代理机构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津华大厦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8122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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