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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项目(第三次)(20C0026)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17    地区:重庆市-巴南区    阅读次数:12

项目概况:

“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项目(第三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7月23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0C0026 采购执行编号:CQBN20200029

项目名称: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0,00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一、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范围为石龙镇约92363平方米(清扫保洁的面积可能存在误差,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视为认可该面积为有效面积,在投标过程中不因此面积存在的误差而发生纠纷)的清扫保洁服务。

(一)项目最高限价

名称及内容

   

投标最高限价

(万元/二年)

   

备  注

   

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66

   

不允许转包、挂靠

   

(二)清扫保洁范围

石龙镇清扫保洁共计3个区域(详见附表:石龙镇清扫保洁范围)。

 (1)石龙社区

①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广场及所有场镇的清扫保洁;

②公厕及周边的清扫保洁、疏通、设施设备维护等一切费用;

③石龙社区辖区范围相应河道水域及周边边坡范围内的清扫保洁、暴露垃圾清理;

④场镇主、次干道视线范围内的居民楼楼梯间的清扫保洁。

⑵花石社区

①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所有场镇的清扫保洁;

②公厕及周边的清扫保洁、疏通、设施设备维护等一切费用;

③社区办公室之间的水沟的清理、疏通;

④场镇主、次干道视线范围内的居民楼楼梯间的清扫保洁。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6月24日 至 2020年7月23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00: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7月23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7月23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0年7月23日 10:00

磋商地点: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

采购经办人:江荣华

采购人电话:0236647129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

联系方式:02366471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巴南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电话:6623138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12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超

项目联系人电话:13452397281

项目联系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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