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9月08日 星期一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权威部门信息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权威部门信息
住建部印发城市管理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
发布日期:2020-07-16    地区:    阅读次数:75


  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消息: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城市管理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对行政执法车、执法工具车、专用指挥车等城市管理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

 

  《标准》主要适用于直辖市和市、县(含县级市、市辖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可参照执行。地方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积极争取将执法装备配备资金纳入本地区政府财政支出的优先安排领域,加大执法装备资金投入力度,满足实际执法需要。

 

  住建部要求:地方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坚持“保障需要,厉行节约”原则,参照《标准》要求配备执法装备。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执法装备配备品类和数量。

 

  住建部强调:地方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执法装备使用、维护、报废、更新等方面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对部分使用频率高、宜损耗的装备,可建立实物储备和按需申领模式;加强执法装备使用、维护、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装备使用效率,推动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住建部要求:省级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城市管理执法装备配备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抓好《标准》的落实,并及时将各地执法装备配备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反馈住建部城市管理监督局。

 

  附件:城市管理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可点击下载)


来源:住建部官网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