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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13    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阅读次数:19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01062020000214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采购人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直属分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桃蹊路70号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 (1)按单一来源协商文件要求报名成功;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供应商报名及购买协商文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0-07-14 09:30到2020-07-16 17:00    

采购文件售价    300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洽谈时间    2020-07-23 11:00    

洽谈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3栋16层3号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199号,028-8767283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3号楼7层1号,028-84510079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李先生,028-87333799-0(报名相关事宜咨询)、028-84510079-8012(采购项目相关事宜咨询)    

预算金额(元)    1800000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工程的说明    详见单一来源协商文件。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其相关说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二条中所规定的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寄递国家公文的法律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国邮发【2015】1号)、《关于开办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业务的通知》(国邮【2004】526号)、四川省邮政管理局、四川省国家保密局、四川省国家安全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川邮管【2016】126号)、国家邮政局《关于重申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局监传【2017】22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法院专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高法办发【2005】3号)的相关规定精神,在国内除了中国邮政机构外,其他快递企业均不能进行法院法律文书的寄递工作,故我院的法律文书寄递工作只能交由中国邮政机构在成都地区的下属公司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具有一定的“唯一性”。    

采购品目名称    其他服务    

行业划分    L7299    

附件    附件     

备注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监督机构: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7705190。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PPP项目标识    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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