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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西公司2020至2021年度养护工程项目监理试验室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07    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阅读次数: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川西公司2020至2021年度养护工程项目监理试验室(项目名称)已由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高公司”)以 川高路函【2019】557号 文批准实施,项目发包人为四川川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绕城高速公路(西段)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都汶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经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并受其他发包人委托,由四川川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西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标工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在本次招标实施周期内,四川川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所辖范围内的公路,包括成都绕城高速(主线全长85公里,分为绕东、绕西两部分)、都汶高速(全长73.86公里,分为都映、映汶两部分)。项目实施期间,如遇川西公司营运管养公路里程数量增减,以实际情况为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2020~2021年度四川川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下辖所有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工程、收费站及办公管理用房等各单项工程、政企合作工程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若项目为业主自主监理,试验检测单位抽检的范围及频率应满足监理机构及项目业主应抽检的范围及频率;若项目非业主自主监理,试验检测机构抽检的范围及频率应满足项目业主应抽检的范围及频率,试验检测单位对所有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具体的单项工程试验检测项目以委托人下达的《试验检测任务通知单》为准。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即YHSY标段。川西公司经营管理公路项目情况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具体工作内容如下表:
标段号 对应的高速公路 主要工作内容
YHSY 1.成都绕城高速公路(分为绕东、绕西两部分)
2.都汶高速公路(分为都汶、映汶两部分) 2020~2021年度四川川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下辖所有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工程、收费站及办公管理用房等各单项工程、政企合作工程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若项目为业主自主监理,试验检测单位抽检的范围及频率应满足监理机构及项目业主应抽检的范围及频率;若项目非业主自主监理,试验检测机构抽检的范围及频率应满足项目业主应抽检的范围及频率,试验检测单位对所有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具体的单项工程试验检测项目以委托人下达的《试验检测任务通知单》为准。

2.3服务期
试验检测总服务期为24个月,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即:合同期间内川西公司营运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凡在本合同期限内签订的单项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合同,在试验检测服务期到期后双方仍需按合同要求,完成已约定但未实施的合同内容。同时,在此合同期限内发包人将对试验检测单位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剩余合同期限的服务。
在合同期限内以发包人下达的《试验检测任务通知单》为基础签订试验检测项目服务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
(2)投标人需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单位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2业绩要求:
近五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以下业绩:
独立承担1个及以上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监理试验室项目;或独立承担2个及以上国内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监理试验室项目。(可为独立合同或合同内包含的内容;若是1份养护工程监理试验室合同(其中:一年一签且同属同一条高速公路的养护工程监理试验室合同只能计算为1份合同),中含有多条营运高速公路,按多条高速公路计算业绩。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的投标。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核查的结果为准)。 
(2)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核查的结果为准)。
(3)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核查的结果为准)。
(4)在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4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6关联关系
(1)与招标人或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与本项目施工单位存在本款关联关系第1目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若与施工单位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施工单位为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高路交通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高速公路绿化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7  月  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起,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案一: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其他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服务指南”中的 “其他类别项目办事指南”中下载。)
方案二:进入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s.com.cn/)后,从“招投标公告”栏中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的电子版。
方案三:进入四川川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cxgs.com/)后,从“招投标公告”栏中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的电子版。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公布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cgs.com.cn/)、四川川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sccxgs.com/)上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能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27 日  8  时  30  分~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27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s.com.cn/)和四川川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cxgs.com/)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采用现金担保形式。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若采用现金方式递交,则现金担保须通过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且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宜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天)到账。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形式)。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9.1.1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表(三))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表(四))
各投标人须将上述公示资料的WORD格式电子文件(U盘)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正文为准进行公示。
招标人按照《四川省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办法》将中标候选人公示资料中提供的主要人员、业绩内容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s.com.cn)、四川川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cxgs.com/)上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1.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s.com.cn/)、四川川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cxgs.com/)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异议。
9.2投诉处理:本次招标监督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国家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修订)、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5年第24号)、《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和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以及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未提出的相关投诉都将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川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剑南大道中段三号  
联系人:邵女士           谢女士
电  话:028-68728832     028-85527120

招 标 人:四川川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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