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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长江大桥维修整治工程质量监督过程抽检及交(竣)工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29    地区:四川省-泸州市    阅读次数: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泸州长江大桥维修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核、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实施泸州长江大桥维修整治工程的通知(泸市交建〔2019〕172 号)(批文名称和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市级财政补助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质量监督过程抽检及交(竣)工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泸州长江大桥维修整治加固工程,桥梁全长1252.5米,桥梁跨径组合27.6+20+105+3×170+105(“T”形刚预应力混凝土桥,由“T”形结构和40米挂梁组成)+6×70(钢筋混凝土箱形拱)+1×20米,施工建安合同价9537万元,工期5个月。
2.2 本次招标范围:质量监督过程抽检及交(竣)工质量检测。
2.3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2.4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
2.5检测工作内容:质量监督过程抽检及交(竣)工质量检测工作。
2.6检测要求:
2.7计划工期:施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泸州市江阳区,质量监督过程抽检及交(竣)工质量检测的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工作量清单。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1.2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或桥隧专项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1.3财务要求:近3年度(2017-2019年)财务无亏损。
3.1.4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特大桥(公路或市政)新建或加固工程的过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或交(竣)工验收实体质量检测项目业绩。
3.1.5信用等级:已取得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近年度( 2018 年)信用评价 C级(含C级)以上信用等级。
3.1.6其他要求(如有):     \         。
3.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可获得  1  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单位负责人,本处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事业单位。)
检测单位的选取还应遵循“检测合同段回避”的原则,即如果检测单位在划分的检测合同段中已承担监理、施工任一单位委托的质量检测工作,原则上不能再承担该检测合同段的质量监督过程抽检及交(竣)工质量检测工作,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7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8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中标后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9日0 时 0分至2020年 7 月 3 日 24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lzsggzy.com/),凭注册帐号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领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lzsggzy.com/)上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项目考察、评估,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5.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0年 7 月 20 日上午9:00 时至9:3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0年 7 月 20 日上午9:3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送达: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综合评估法,即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7. 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形式,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帐户(详见“投标须知”3.4.1条款)。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投标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
(1)格式(后附):
公示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公示表2.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特大桥(公路或市政)新建或加固工程的过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或交(竣)工验收实体质量检测项目业绩。
公示表3.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2)包封: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公示表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置于U盘内,且电子文档应能正常打开)装入投标文件外层总封套内。公示资料同投标文件同时送交。
(3)投标人公示资料应遵循下述规定:
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lzsggzy.com/)上公示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未按要求提交公示的资质、业绩、人员或其所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的资质、业绩、人员。
8.2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lzsggzy.com/)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8.3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办发【2012】第61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    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5号顺通大楼 
邮    编:        646000                         
联 系 人:      何先生     王女士                 
电    话:      0830-289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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