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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汶川县特色街区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02    地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阅读次数:29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汶川县特色街区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3221202000025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    

采购人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汶川县威州镇树人大楼D栋3楼,联系方式:肖老师,0837-622238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太平寺西路三号梵木Flying国际文创公园C1,联系方式:胡女士,028-61691838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28—61691838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证明材料: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文件及其他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或国家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2)非独立法人机构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提供相应的法定注册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任选其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可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的有效财务报告复印件;  (2)也可提供2019年度任意三个月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3)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注:以上4项具有同等的投标效力,提供任一项均可,第(4)条适用于新成立的法人或组织、未进行财务审计的供应商、存在困难的投标供应商,如在评审时不能明确界定,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评审); 二、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自行提供或提供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或国家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②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以后)任意一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注: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承诺书;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但必须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注:原件)。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1月1日以后)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注:1.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注: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承诺书;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但必须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注: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2. 提供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复印件。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注:①在有效期内;②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的,则可不提供)。 3.法人授权书原件(注:①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的适用;②非独立法人机构提供相应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③其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须与其相对应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外籍人士适用)]上姓名一致。)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2020-06-02 09:3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2020-06-08 17:00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西路三号梵木Flying国际文创公园C1,102—103(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磋商文件售价(元)    300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西路三号梵木Flying国际文创公园C1,102—103(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06-12 10:0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0-06-12 10: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西路三号梵木Flying国际文创公园C1,102—103(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6-12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西路三号梵木Flying国际文创公园C1,102—103(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本项目不要求磋商保证金    

预算金额(元)    131948.12    

采购品目名称    工程监理服务    

行业划分    E47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其它补充事宜    无    

备注    最高限价:131948.12元 ;监督部门:汶川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6223822;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    

PPP项目标识    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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