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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庐-1期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图设计 / 标段 (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28    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阅读次数:6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锦庐-1期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图设计 / 标段(第二次)已由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19-510181-70-03-408857】第FGQB-04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都江堰锦江绿道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都江堰锦江绿道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19-510181-70-03-408857】第FGQB-040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都江堰市胥家镇桂花村永安大道。

2.2工程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住宅、商业用房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其中5#地占地面积59716.26㎡,容积率2.0,总建筑面积约161811.25㎡。7#地块示范区售楼部地上建筑面积约3000㎡(含样板房)。

2.3招标范围:招标范围:(1)都江堰胥家镇桂花村5#地块及7#地块示范区等项目所有方案设计至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专项设计方案阶段至施工图设计阶段、二次深化设计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设计内容,不包括本项目景观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示范区概念方案设计、5#地块概念方案设计)等全过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施工阶段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报批报建、验收工作。其中5#地占地面积59716.26㎡,容积率2.0,总建筑面积约161811.25㎡。7#地块示范区售楼部地上建筑面积约3000㎡(含样板房)。

(2)乙方需对本项目各阶段的概念方案成果进行审核。并依据国家规范、地方规则以及各专业需求,按甲方要求在概念方案的基础之上进行设计可实施性方面的修改。乙方需在甲方提供的方案设计成果基础之上,完成方案报建所需的全套正式资料,并配合甲方的方案报建审批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直至报建审批通过。

(3)乙方需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设计的所有设计、修改和完善工作。设计深度以附件《施工图设计任务及委托书》的要求为准,同时需满足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并配合甲方的施工图 报建审批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直至报建审批通过。

(4)乙方需完成本项目所有专项方案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二次结构、钢结构、装饰工程(粗装修和外装)、暖通工程、电力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机电工程、光彩工程、市政供水工程、燃气工程(室内)、有线电视、通信工程、标识工程、环氧地坪工程、门窗、幕墙、栏杆、百叶、供配电、市政雨污水、钢结构、弱电、智能化、人防、消防、预制构件、设施设备、基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如有)、管线规划综合设计(含水系)(如有)、样板间、游泳池、总平、综合管网、人防、节能、绿建、装配式建筑、设计概算、总图深化设计、保温工程、室内标识标牌其他二次深化设计等项目所有设计内容。

(5)根据项目情况及甲方要求,审査各项二次深化设计图(如:电梯等),配合完成景观、内装等二次深化设计所需要的土建修改配合。

(6)提交完整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的设计成果文件。

(7)乙方需在项目施工阶段提供必要的现场服务、技术支持服务直至项目交付完毕。

(8)乙方需根据项目情况及甲方要求,提供、审查各项销售物料(销售户型图、合同附图、 宣传资料等)。

(9)乙方需提供景观、内装设计过程中所必需的技术支持服务,完成相关的正式结构配合图纸;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必要的内装设计报审所需相关图纸的审核以及出图工作。

(10)乙方需配合甲方的项目验收工作,提供各项所需的验收资料审查以及出具,参加必要的现场验收会议,并对项目竣工图的制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11)委托设计内容不包括:室内精装修、景观、示范区概念方案设计、5号块概念方案设计等设计内容。

(12)项目包含多个设计阶段,乙方应按甲方的委托要求完成全部设计任务。甲方有权根据站点的实际实施情况取消或调整委托任务、规模和内容(若取消内容的,合同金额相应调减),并且有权分阶段全部或者部分对乙方进行设计任务委托。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设计周期: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拟派设计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7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业绩要求:提供;

设计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个。

3.4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建筑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28日起,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都江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都江堰市江安河东路下段25号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都江堰锦江绿道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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