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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长春片区棚户区改造及开发建设PPP项目长春路工程造价咨询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20    地区:陕西省-安康市    阅读次数:24

 

 

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安康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市长春片区棚户区改造及开发建设PPP项目长春路工程造价咨询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长春片区棚户区改造及开发建设PPP项目长春路工程造价咨询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AKZFCGGKZB-2020-02

三、采购人名称: 安康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7号

联系人:焦沈游

电话:0915-323051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安康市财政局(大桥南路17号)

联系人:王曼丽

电话:0915-3288967

传真:0915-3288967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安康市长春片区棚户区改造及开发建设PPP项目长春路工程造价咨询采购项目1项

项目概况: 长春路工程东起市博物馆与黄沟路交汇处,西至拟建红星路二期,全长4151米,标准路副宽度40米,双向六车道。建设内容主要有道路、立交、综合管廊、市政管网、照明、电力、交通、环卫、绿化工程等。本次送审预算为长春路东、西段及及转体桥部分,送审预算金额60677.61万元。其中长春路东段(七里沟至长岭南路)工程,送审预算金额21623.43万元;长春路西段(长岭南路至红星路)工程,送审预算金额20994.62万元;长春路铁路交叉节点工程,送审预算金额18059.56万元。

项目用途: 通过招标为安康市长春片区棚户区改造及开发建设PPP项目长春路工程造价咨询采购项目采购符合条件的服务商。

采购预算: 10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2016-2018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19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连续在本公司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评标委员会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 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5-19 08:30:00至2020-05-25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供应商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选择交易平台、登录后点击我要投标、网上投标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网络平台机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0915-2110978 (2)投标供应商须携带下列资料:介绍信、投标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政府采购投标确认单、招标文件中的《政府采购项目回执表》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截止期限内送至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安康市财政局院内北二楼)。 (3)回执表递交时间: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5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6-10 09:3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

3、开标时间:2020-06-10 09:3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3288967

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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