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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日期:2020-05-15    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阅读次数:4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邛崃市农业农村局(采购人)委托,拟对邛崃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0200508

2.采购项目名称:邛崃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业主自筹资金28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磋商邀请拟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磋商公告的形式邀请供应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省级以上(含)建设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设计)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报名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磋商文件自2020年5月18日 至2020年5月22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网上(远程)办理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现金交纳(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的要求,为有效切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防范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请通过网上(远程) 办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文件供应商扫描后连同报名登记表、文件费支付凭证截图通过邮箱发送至 1982704836@qq.com ;收到报名资料后通过邮箱发售磋商文件,如未收到回函,请及时联系(联系人:干先生,联系电话:17764983717)。注:①付款时请使用支付宝支付至“17764983717”账户,切记在转账时一定要备注报名单位公司名称;②获取磋商文件的资料原件请于磋商当日交至采购代理机构;③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八、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5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万达甲级写字楼B座3001号)开评标中心。

十、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 5月28日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万达甲级写字楼B座3001号)开评标中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邛崃市善政街57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78015514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万达甲级写字楼B座3001号

联 系 人:干先生

联系电话:17764983717

2020年5月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28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28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5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实质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和失信企

业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除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三、失信企业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 /次。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声明。

7

磋商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的要求,本次投标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干先生  联系电话:17764983717

9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

联系人:干先生  联系电话:17764983717

10

成交通知书发放

成交结果公告发出时,同时发放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发放地址: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干先生。

联系电话:17764983717。

11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关于采购需求方面的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其他方面的询问由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接收和处理。

联系人:干先生。

联系电话:17764983717。

12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关于采购需求方面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磋商文件其他方面的质疑、采购过程的质疑、采购结果的质疑均由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干先生。

联系电话:17764983717。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万达甲级写字楼B座3001号

邮编:610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监管部门。

13

响应文件份数

(实质性要求)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4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5

电子文档

为方便结果公示时录入明细,评审结果确定后,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需准备一份和磋商时内容完全一致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16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采购单位如认为有必要召开答疑会,另行书面通知。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组织现场考察。供应商自行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7

磋商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60天。

18

其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招标公告详情:http://www.qionglai.gov.cn/qlsgzxxw/cggg/2020-05/15/content_9dd79e9b14b34def9d51e922ffd2064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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