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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08    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阅读次数:58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0114202000015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    

采购人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南路60号新都区文广中心,联系方式:黄老师,028-8393004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911室,联系方式:潘女士、刘女士,028-83912303。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潘女士、刘女士,电话:028-83912303。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无要求;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须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产品具有有效的农药生产批准证(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和农药标准证; 7.2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注: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磋商。 二、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5、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项目,非中小型企业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承诺函和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明等类似证明材料; (5)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6)2018年度或2019年度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注册不满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银行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为有效);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明等类似证明材料即可); (8)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税收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收据或网银转帐回执单等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资金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收据、网银转帐回执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已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明等类似证明材料即可); (11)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12)供应商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证明材料;农药产品提供有效的农药生产批准证(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和农药标准证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注: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 重要提示: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各潜在供应商不得提供虚假承诺,对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2020-05-08 09:0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2020-05-13 17:00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网上发售)在本项目文件获取时间期内,请在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dxzb.com/)购买。1、登录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dxzb.com/);2、新用户需在网站页面左下方供应商服务系统“登录&注册”处登录,进行免费注册;3、注册并完善信息后,可在“供应商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操作,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具体购买流程详见网站中的《供应商服务系统操作手册》;4、系统注册及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8-83995998、028-85988379。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请在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dxzb.com/)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元)    300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请在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dxzb.com/)购买。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05-18 09:3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0-05-18 10: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2107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5-18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2107室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本项目不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    

预算金额(元)    500000.00    

采购品目名称    其他农业服务    

行业划分    A0519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项目概述: 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名合法供应商提供水稻重大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服务,通过开展水稻重大病虫灾害防控,以专业化统防统治替代分户防治,以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以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以现代高效植保机械替代传统低效药械,有效控制水稻重大病虫灾害。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1个包件。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水稻重大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实施区域为成都市新都区。 (二)服务标准及数量: 水稻重大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需树立水稻IPM全程绿色防控示范园区标牌,全程绿色防控物资由承接主体购置并分区域统一发放安装,对实施区域内承接主体购置绿色防控产品及发放安装的诱杀材料和装置及等进行补贴,每亩补助100元。合计补助资金50万元,其中寄生蜂—稻螟赤眼蜂5000球、二化螟信息素5000支、生物农药(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5000瓶;井冈·蜡芽菌5000袋;金龟子绿僵菌2000瓶)实施全程绿色防控技术。应用性信息素诱杀水稻螟虫;应用寄生蜂进行生物防控害虫;施用生物农药防治稻瘟病、稻曲病、纹枯病等病虫害。 水稻主要病虫害有水稻螟虫、稻纵卷叶螟、稻苞虫、稻飞虱、稻瘟病、纹枯病、稻曲病等。 使用无人植保机等先进植保用具在水稻前期5—6月和穗期7—8月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 水稻绿色防控产品:详见附件。 (三)服务要求: (1)每次病虫害防治前,由成交供应商拟制病虫害防治方案报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审核同意后,由成交供应商提供药剂、并派专业人员现场指导。 水稻防治药剂:建议选用大包装农药,降低防治成本;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保障农产品安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药剂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药剂应当为低毒、低残留、符合生态环保要求。 (2)成交供应商详细记载主要病虫害统防统治时间、施用药剂种类及用量、作业面积,绿色防控产品种类、安置时间、地点及数量等,服务名册汇总表由采购人签字盖章确认。 (3)水稻二代螟虫螟害率1%以下,穗颈瘟病穗率1%以下,稻曲病百穗病粒数20个以下,病虫综合损失3%以下,防治效果比农民自防提高5%以上,农民满意度90%以上。  ★(4)供应商在病虫害防治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农药等产品应保证产品质量合格,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农药产品质量合格承诺。(提供承诺函) (5)要求供应商将实施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完全回收处理(提供承接主体购买农药的农药经销商的销售、回收记录及回收照片等证明),降低环境污染。 ★(6)安全责任:成交供应商在作业期间按农药安全使用准则规范实施,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提供承诺函) (7)水稻绿色防控设施设备及药剂按规定做好安装及发放工作。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2020年9月30日前将合同履约完成。 (二)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 (三)验收办法: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提供花名册及影像资料。★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    

其它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3、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 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 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 、合同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 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 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 详见“成财采[2019]17号”)。    

备注    1、计划号:(2020)0332号;预算金额:50万元(单价最高限价:100.00元/亩);品目编码及名称:C2101 农业服务。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791。    

PPP项目标识    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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