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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重点区域管控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08    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阅读次数:51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重点区域管控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0114202000015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    

购人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生态环境局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说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且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以上条件)。 二、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重要提示: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各潜在供应商不得提供虚假承诺,对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介绍信中需明确牵头人和成员,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20-05-08 09:00到2020-05-13 17:00    

标书售价(元)    300    

标书发售地点    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909室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5-28 10:00    

开标时间    2020-05-28 10:00    

投标地点    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2107室    

开标地点    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2107室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成都市新都区兴城时代大厦13-14楼,彭老师,028-83932593。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911室,028-83912303。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庞女士、张先生,028-83912303。    

预算金额(元)    3500000.00    

招标文件    <附件     

采购品目名称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行业划分    O819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项目概述: 成都市新都生态环境局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新都区大气污染重点区域管控服务,服务期限1年。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一个包件。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及建设目的:详见附件。 (二)服务依据: 《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成都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7-2020新都区空气质量改善方案》、《成都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成都新都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三)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1、网格实测法初探污染空间分布服务:详见附件。 2、重点区位持续监控:详见附件。 ★3、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服务(投标文件中针对本项提供承诺函) 利用成熟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为新都区提供未来3~7天空气质量预报服务,预报产品包括主要污染物浓度预报、污染等级预报、主要污染物浓度时空分布、主要气象要素预报等。 ★4、空气质量改善对策效果评估服务(投标文件中针对本项提供承诺函): 以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成果、雷达定点扫描、走航观测结果为主,结合新都区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征及主要行业分类,研究快速识别重点时段影响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的大气污染源或异常排放源,并以此为基础制定重点区域“一区一策”大气污染源精细化管控指导意见,通过数值模式空气质量响应措施评估系统对管控意见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5、技术人员驻点服务: 服务期内,长期驻派一名技术人员前往新都区生态环境局对接工作,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服务于新都大气污染治理。驻点人员需基于新都区监测点位的SO2、NO2、O3、CO、PM2.5、PM10等监测数据,系统分析新都区大气污染特征,为新都区提供大气污染特征及成因分析周报、月报、季报等。 依托新都区生态大数据平台,提供大气管控精准措施建议,协助新都区环保局建立、完善大气网格化管控机制,对生态大数据平台系统提出相关优化建议。 三、项目人员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1、针对本项目至少配备16人的专业项目团队(含驻派人员)。投标文件中针对本项提供人员配置表或承诺函,未提供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团队成员需是环境保护、环保相关专业人员。 3、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环境管理、大气污染分析等与本项目相关的管理经验。(需提供人员简历) (二)其他要求(投标文件中针对本项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不得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替代人员的简历等,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2、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督。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时间: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80%,完成大气环境预测预报、观测、评估服务年度任务后,且《重点区域“一区一策”大气污染源精细化管控指导意见》经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 4、验收办法及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及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注:“▲”项为本项目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备注    1、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计划号:(2020)0298号;预算金额:350万元,品目编码及名称:C0908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4、文件售卖咨询:李女士,电话:028-83995998。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791。6、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    

PPP项目标识    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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