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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石牌坊旅游区创建省级廉政文化基地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27    地区:四川省-内江市    阅读次数:68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石牌坊旅游区创建省级廉政文化基地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10282020000097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    

采购人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欧瑞盛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1 资格要求: 1.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2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1.本章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2.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1 资格要求: 1.1.1应当提供的资格要求的有效相关证明材料:   (1)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投标人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投标函原件(格式1)。   (3)承诺函原件(格式2、格式3)。 (4)体现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可提供2017-2019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17-2019年度(任意一年)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投标人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格式15)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1.2提供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16)(注:如经核实属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1.2 应当提供的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2.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2.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格式4)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1.2.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复印件)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并且是有效的证明材料。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3.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就被“多证合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3承诺函)。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或网上购买,由于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为有效切断疫情蔓延,防范疫情扩散,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的供应商,公开招标文件自2020年 3月30  日09:00至2020年4月3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隆昌市白塔路二段470号(华洋加油站旁边)。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有偿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公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公开招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20-03-30 09:00到2020-04-03 17:00    

标书售价(元)    300    

标书发售地点    隆昌市白塔路二段470号(华洋加油站旁边)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4-17 14:30    

开标时间    2020-04-17 14:30    

投标地点    隆昌市白塔路二段470号(华洋加油站旁边)    

开标地点    隆昌市白塔路二段470号(华洋加油站旁边)四川欧瑞盛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内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隆昌市康复东路93号,13568515150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隆昌市金鹅街道白塔路二段470号,18181594855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胡先生,18181594855    

预算金额(元)    145000    

招标文件    <附件     

采购品目名称    工程监理服务    

行业划分    E471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备注    无    

PPP项目标识    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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