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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中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12    地区:四川省-内江市    阅读次数:53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中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10252020000019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    

采购人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代理机构名称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资格要求: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资质性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由于目前全国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对已到期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自然资源部门以及住房和建设部门对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城乡规划资质到期的,也未下发相关延续文件。鉴于此情况比较特殊,因此本次采购中对已到期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视同继续有效)。 3、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3.1按本项目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 3.2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二、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应当提供的资格要求的有效相关证明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须分别提供): 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③投标人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④投标人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1.2 承诺函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须分别提供)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须分别提供) 1.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须分别提供) 1.5 体现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须分别提供): 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可提供2016-2018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16-2018年度(任意一年)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②投标人若为非营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投标人若为自然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声明函。(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须分别提供)  1.7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须分别提供) 1.8 提供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注:①如经核实属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②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须分别提供) 2、当提供的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由于目前全国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对已到期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自然资源部门以及住房和建设部门对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城乡规划资质到期的,也未下发相关延续文件。鉴于此情况比较特殊,因此本次采购中对已到期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视同继续有效)。 3、应当提供的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1 按本项目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须分别提供) 3.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时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4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投标文件正本须放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副本为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须联合体成员共同签字盖章。    

标书发售方式    网络发售: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njrh2003@126.com (1)投标人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二); (2)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0832-8801000,再按照提示缴费。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报名登记表载明的电子邮箱。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20-03-13 09:00到2020-03-19 17:00    

标书售价(元)    人民币50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后费用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4-02 10:00    

开标时间    2020-04-02 10:00    

投标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开标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资中县水南镇劳动巷7号,0832-8169071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0832-8802009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胡老师,0832-8802009    

预算金额(元)    9000000.00    

招标文件    <附件     

采购品目名称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行业划分    S919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附件。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备注    采购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江市资中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5602505。    

PPP项目标识    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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