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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发展和改革局《新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11    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阅读次数:31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发展和改革局《新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0132202000002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    

采购人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新津县五津街道模范街56号,联系方式:李老师,028-8253069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龙都南路537号10层1005号,联系方式:刘云,028-84882525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罗女士,电话:028-84882525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注:事业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17、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且签字盖章符合财政部【2001】1035号文要求),②也可提供2017、2018或2019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事业单位也可提供财务会计制度管理文件。  (3)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②也可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③也可提供单独的承诺函。},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按照规定购买了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①附法定代表/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②附法定代表/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5)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单位负责人参与磋商时需提供其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2020-03-12 09:3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2020-03-18 16:30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2栋402号    

磋商文件售价(元)    150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2栋402号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03-23 10:0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0-03-23 10: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2栋402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3-23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2栋402号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及《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府采购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预算金额(元)    1000000    

采购品目名称    其他服务    

行业划分    O819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磋商文件    

其它补充事宜    无    

备注    1、本采购公告期限: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备案表预算执行号:0010201号 ;3、监管单位:新津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520054;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00万元;5、供应商信用融资:相关要求详见《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新津县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试行)》 (新财政〔2019〕21 号):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6、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及《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府采购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PPP项目标识    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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