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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主城港区果园作业区集装箱堆场扩能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06    地区:重庆市-渝北区    阅读次数:61

 

招标编号:HYZB2019-05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港主城港区果园作业区集装箱堆场扩能工程已在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备案(项目代码:2019-500105-48-02-06373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港主城港区果园作业区集装箱堆场扩能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集装箱堆场扩能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重庆港主城港区果园作业区集装箱堆场扩能工程

2.2工程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果园港

2.3项目概况:工程地点位于果园港西北侧,即果园鱼嘴长江大桥上游侧,疏港大道与渝怀铁路之间。本工程拟建设1个集装箱堆场及相应配套设施,使其拓展集装箱铁水联运功能,满足多种运输方式间的换、装需求。设计年中转量规模为40万TEU。工程总投资约6亿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约2.2亿元。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重庆港主城港区果园作业区集装箱堆场扩能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达到设计要求;并配合完成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等报建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陆域形成、道路、堆场、生产及辅助生产建(构)筑物、供电照明、给排水及消防、暖通、机修、信息通信、控制、环保、水土保持工程、港外接线(道路、水、电、通信)、临时工程等项目的设计、采购(不含主要成套装卸工艺设备,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主要成套装卸工艺设备表”)、施工总承包。预留口岸用地内的口岸海关查验设施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重庆港主城港区果园作业区集装箱堆场扩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范围图。

包括:

(1)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以及设计的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第三方设计审查除外),设计需符合工可咨询报告相关的建设内容、功能规模、技术标准、装卸工艺要求等;

(2)设计范围内物资(设备)采购(不含主要成套装卸工艺设备,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主要成套装卸工艺设备表”)、运输、保管、安装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3)设计范围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陆域形成、道路、堆场、生产及辅助生产建(构)筑物(拆装箱库不在本次施工范围内)、供电照明、给排水及消防、暖通、机修、信息通信、控制、环保、水土保持工程、港外接线(道路、水、电、通信)、临时工程等为达到招标人要求形成相应能力的工程施工;

(4)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联合试运行、交工、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

(5)上述采购与施工承包范围内建设内容详见主管部门审定的施工图,投标人应全部完成。

2.5 质量要求:

2.5.1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5.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5.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2022年6月底全面完工并达到交工验收条件。

主要节点工期:

(1)设计:

2020年5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含初步设计概算);

2020年9月底前完成施工图(含建、构筑物)设计送审稿(含施工图预算),其中下穿铁路的连接道路在2020年5月底前完成。

(2)施工:

2020年5月底前完成陆域形成土石方施工;

2020年8月底前完成下穿铁路的连接道路施工;

2021年3月底前完成堆场、道路、轨道梁、管网等施工

2022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达到交工验收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须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为2家,即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一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技术与管理服务,并同时取得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技术与管理服务,联合体施工单位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015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工程造价在2.2亿元及以上内河港口码头EPC总承包并质量合格的业绩1个或工程造价在6亿元及以上的内河港口码头设计业绩1个。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须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为2家,即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一家;

②联合体投标的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义务、人员配备、合同款支付给牵头单位或支付给联合体各方、履约担保由牵头单位或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等事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5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20年3月9日10时 00分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指定位置匿名提出质疑,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

4.5 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3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              地 址:重庆江北区兴隆路22号9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人:刘道红

电    话:023-67586910                 电  话:023-89079045

传    真:023-67586900                 传  真:023-89079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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