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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监测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20-02-28    地区:四川省-内江市    阅读次数:64

采购项目名称    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监测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四川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0年02月27日 16:13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20年02月28日 08:30至2020年03月05日 17:0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网上获取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0年03月11日 14:00至2020年03月11日 14: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266号(300号)五幢3楼5号(加油站旁)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年03月11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266号(300号)五幢3楼5号(加油站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康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32-2933989    

采购单位    四川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北环西路6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古女士;联系电话:19961701702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坤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266号(300号)五幢3楼5号(加油站旁)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女士;联系电话:0832-2933989    

附件:    

附件1    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境监测磋商文件定稿.pdf    

  四川坤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监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监测

项目编号:SCKL-2020-009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832-29339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四川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北环西路6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古女士;联系电话:199617017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坤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康女士;联系电话:0832-2933989

代理机构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266号(300号)五幢3楼5号(加油站旁)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2017-至今)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3月11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2月28日 08:30 至 2020年03月0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获取磋商文件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康女士,联系电话:15108117914)实行网上获取,并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将如下扫描件发送给四川坤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1249189372@qq.com):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和报名费用转账凭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和报名费用转账凭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备注购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购买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缴费方式:转账,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坤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内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洲坝支行;账号:3973 0120 0000 02060);开标前将以上原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3月11日 14:00 至 2020年03月11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266号(300号)五幢3楼5号(加油站旁)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3月11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266号(300号)五幢3楼5号(加油站旁)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832-293398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

 

附件:

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境监测磋商文件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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