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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2019年国省干道改建工程两阶段设计文件咨询审查(第二次)
发布日期:2020-02-28    地区:四川省-泸州市    阅读次数:58

泸州市2019年国省干道改建工程两阶段设计文件咨询审查(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泸州市2019年国省干道改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G352古蔺至镇雄段(四川境)公路工程先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函》(川发改政策函[2019]519号)、《关于同意国道G353线川渝界至合江公路改建工程先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函》(川发改政策函[2019]516号)、《关于合江县磨刀溪至纳溪区大渡口镇公路(原省道308线相应路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7】27号)、《关于同意省道213井研至泸州公路海潮(泸州界)至胡市段改建工程、海潮至潮河公路改建工程现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函》(泸市发改政策函【2018】11号)、《关于同意先行开展省道S311公路合江九支至纳溪合面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函》(泸市发改行审函[2019]6号)文件批准招标。由泸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除现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项目外,资金来源为政府补助、企业自筹、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两阶段设计文件全过程咨询审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 G352古蔺至镇雄段(四川境)公路工程:本项目推荐方案全长 113.429km,按照二级公路设计,设计速度为 40km/h,路基宽度为 8.5m。路线起于古习路,利用古蔺县城规划进行布设路线,经过古蔺县城、白马村、叙永县、摩尼镇、观兴镇、分水镇。总投资估算为 22.59 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 1991.9 万元。设有大桥 1845m/12 座,桥梁总计 3815m/53 座,占路线长度的3.582%;设长隧道 700 米/2 座,占路线总长 0.7%。桥梁、隧道总长 4.123km,占路线总长 3.86%。

2. 国道G353线川渝界至合江公路改建工程:该路线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路线起于川江路川渝交界处,经过泸渝一级、白鹿场镇、临港工业园,最后在S308与产城大道相接。全线占用土地2278.70亩(新增用地),路基土石方3190.33千立方米,路面568.05千平方米;全线设大桥5200米/19座,中桥440米/5座,涵洞2848米/89道,平面交叉16处,分离式立体交叉1处,路线全长28.737公里,总投资估算为14.08亿元。

3. 省道213井研至泸州公路海潮(泸州界)至胡市段改建工程:路线起于泸县海潮镇S213自贡与泸州交界处,经胡市镇、龙马潭区,最后止于G246。全线长约17.815公里,按双向四车道的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16米,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荷载标准为公路—Ⅰ级。全线设大、中桥梁990.5米/7座。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与要求执行。

 

4.合江县磨刀溪至纳溪区大渡口镇公路(原省道308线相应路段)工程,路线全长94.1公里,其中利用已改建路段27公里,实际新改建67.1公里,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3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路面结构类型为沥青混凝土,其他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与要求执行。

5.省道S311公路合江九支至纳溪合江段改建工程:推荐方案路线全长 60km,新增占地 2056 亩,路基土石方 3287.576km3,路面工程 486.356 km2,排水及防护工程 2338.758 km3,全线设大桥 2176m/8座,中桥 80m/1 座(利用),涵洞 2156m/182 道,隧道无,桥隧比例 4.4%。总投资9.7685 亿元,平均每公里投资 1746.6906 万元,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与要求执行。

 

2.2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服务周期

本次招标范围为:泸州市2019年国省干道改建工程两阶段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审查及变更设计咨询审查。咨询审查内容包括现场核对、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房建、交安、绿化、机电等工程及保畅通设计、专题研究、沿线设施、设计概预算、基础资料等;地质灾害、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污水处理、消防等专项设计咨询审查。

根据国家及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编制办法和批准文件及业主对项目的其他要求等,对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过程中的勘察设计大纲、方案研究、外业勘测、地质勘察、外业验收、内业设计等各个阶段进行全过程咨询审查,就结构安全可靠性和工程经济性、设计文件的完整性、系统性和科学性等进行评价,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并提供正式咨询审查报告,同时派专家参加该项目各类设计审查会议。并对设计单位根据审查会意见修改的设计文件进行再次审查,并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最终审查报告提交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

服务周期:

(1)两阶段设计文件咨询审查(含预算):服务期与本项目的设计相匹配,从勘察设计单位进场至项目施工图设计正式审查(批复),根据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编制办法、批准文件及业主对项目的其他要求等,配合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全面的技术咨询,就结构安全可靠性、工程经济性、设计文件的完整性、系统性、科学性和工程的可实施性(交通组织方案)等进行评价,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并提供正式审查咨询报告,同时派专家参加该项目设计审查会议。对设计单位根据审查会议意见修改的设计文件进行再次审查,并提交咨询确认意见。

(2)施工过程设计变更审查:服务期为整个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对发生的设计变更(含设计变更预算)进行论证审查和咨询,并提供审查意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

国内独立法人,具有四川省科技咨询行业经营资格证书(公路工程行业)甲级资质。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4年1月至今)内独立完成过2条及以上里程30公里以上(含30公里)一级公路设计(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

财务要求:

2017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或等于零,净利润大于或等于零,现金净流量大于或等于零。

信誉要求:

必须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过信用等级的评定,且等级评定为C级或C级以上等级。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一级公路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工作经验,近5年内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里程在30 公里以上(含30公里)一级公路设计咨询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总体审查专家。各专业咨询分项负责人配备齐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咨询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关联企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2)投标人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承包人(牵头人、成员及分包人)存在第3.3条第(1)条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本标段投标。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需回避单位: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2月27日13:00至2020年3月5日17:00,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参考资料等电子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它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5.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a)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前往踏勘现场,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b)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3  月 25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20年 3  月 25  日上午8:30至9:00时(北京时间)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

9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投标人公示资料

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公示表1.拟任项目负责人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三)

公示表2: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四)各投标人须提供单独密封的电子文件U盘(为上述公示资料的WORD格式),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

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2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3投诉处理

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的通知》(川交发[2017]47号)、《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保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发[2019]32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酒城大道康城路一段15号

联系人:王先生、罗女士

电 话:0830-289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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