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比选邀请函
新津县市场监管局依据新财政(2017)58号文,新津市监发[2018]23号,拟对“移动监管通讯服务”项目以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移动监管通讯服务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共一个包,采购预算:29.5万元,有效期2年。
三、采购内容概况:
1、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服务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服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服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为分公司、支公司或子公司的,须由总公司向其出具授权书。
3、供应商需具有工信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可提供其上级机构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销售通讯产品并提供技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
4、服务所涉及的手持终端设备需要具备:3C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5、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服务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有行政违法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活动。
五、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2月28日12:00(北京时间)。
六、比选文件递交地点:新津县市场监管局。
七、比选时间、地点:2020 年2月28日14:00(北京时间),新津县市场监管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新津县兴园五路29号;
联系人:孙琳;
电 话:028-82483161。
第二章比选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动监管通讯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采购预算29.5万元,有效期2年。
二、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一)移动监管服务套餐流量、售后及服务等要求:
1、每台综合执法手持终端设备每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5G流量,400分钟通话时长(国内200分钟+省内200分钟),除每月固定服务费之外不产生任何额外费用。
2、应支持2G/3G/4G等多种模式进行服务;
3、设置专人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账单查询服务、已订业务查询服务、套餐查询服务等;
4、12个月内产品主要部件出现非人为因素的硬件故障,经厂商鉴定后符合换机要求提供免费更换新整机,提供供应商承诺函。
5、24个月内手机电池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坏经厂商检测后符合更换条件免费提供更换服务。
6、12个月内手机外屏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坏,经厂商检测后符合更换条件免费提供更换服务,12个月后手机外屏损坏有义务协助按照外屏配件底价进行更换。
7、首次服务应提供上门服务,在两年服务期限内提供针对采购人的贴心服务。
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采购人工作人员的个人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8、成交方免费为采购方手持终端设备用户提供装卡等附加服务。
9、应提供专属服务热线7×24小时服务,1小时电话响应;工作日内遇有故障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24小时内解决故障恢复正常使用。
10、服务商在服务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中标供应商应为采购方提供技术支持电话,解答采购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1小时内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响应不能解决的,中标供应商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并解决问题。
11、设立服务实施区域管理机构,对服务开展进行精细化管理,确保服务人员持续稳定、服务设施设备存放有序、出现问题能立即处置、信息传达通畅保证项目
实施的及时性。
(二)移动监管手持终端要求:
★ 1.处理器 | 八核,2.2GHz | 八核,2.2GHz |
★2.操作系统 | Andriod | Andriod |
★3.扩展卡最大支持容量 | 512GB | 512GB |
★4.模式 | TD-LTE/TD-SCDMA/WCDMA/LTE FDD/CMDA2000/GSM | TD-LTE/TD-SCDMA/WCDMA/LTE FDD/CMDA2000/GSM |
5.传感器 | 重力,距离,光线,陀螺仪 | 重力,距离,光线,陀螺仪 |
6.GPS/AGPS | 支持 | 支持 |
★7.具备防尘防水等级IP67 | 支持 | 支持 |
(中英文均可) |
8.USB版本 | 高速USB2.0 | 高速USB2.0 |
9.WLAN标准 | IEEE 802.11b/g/n | IEEE 802.11b/g/n |
10.U/SIM卡槽 | Micro SIM*2(支持2/3/4G可软切) | Micro SIM*2(支持2/3/4G可软切) |
11.北斗BD2 | 支持 | 支持 |
12.蓝牙版本 | Ver4.0 | Ver4.0 |
13.摄像头像素 | 前置:2400万,后置(4摄像头):2400万,800万,200万,200万 | 前置:3200万,后置:4000万,800万,800万 |
14.RAM+ROM | 6GB+128GB | 8GB+128GB |
15.屏幕 | 电容多点触屏大于6英寸,FHD+(1080*2310) | 电容多点触屏大于6英寸,FHD+ 2400×1080像素 |
16.电池容量 | 4000mAh | 4200mAh |
数量 | 112 | 6 |
★ 执法手持终端设备提供的相关技术参数证明,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 若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非制造厂家,须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承诺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厂家鲜章。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及地点
1.1 服务期:2年。
1.2 服务地点: 新津县。
2.付款方法和条件:按照合同约定 。
第三章供应商和供应商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符合《服务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服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服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为分公司、支公司或子公司的,须由总公司向其出具授权书。
3、供应商需具有工信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可提供其上级机构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销售通讯产品并提供技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
4、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服务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服务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服务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
二、供应商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服务所涉及的手持终端设备需要具备:3C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注:
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3、供应商在参加服务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 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服务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质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本次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与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提供供应商内部出具的2019年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验资报告或一年内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服务采购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信用中国、中国服务采购网等网站】;
7、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7、服务所涉及的手持终端设备需要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为分公司、支公司或子公司的,须有总公司向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第五章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根据《新津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自行采购管 理办法的通知》(新津市监发〔2018〕23号)制定。采用先信息公示、收取投标文件、内部评审的方式。
二、评审程序
1、采购需求信息编制。采购需求信息由采购科室参照服务采购需求模板编制。采购需求信息编制应合法合规、完整明确地表述采购需求,避免出现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不得含有相关禁止性条款,不得通过设定有倾向性的技术参数、评分项、提交样品、缩短交货期,或要求制造商对某个项目特定授权等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条款。货物类、服务类或工程类项目适用各自的招标模板,不得合并招标;禁止在资格条件中设定特殊门槛,影响公平竞争。
2、采购需求信息公示。采购需求信息通过上报分管和主要领导审批通过后由办公室负责在新津县公众信息网上对外公示(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公示内容包含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内容、采购方式、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联系人、电话等条款。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若投标单位不足三家,需进行二次公示。二次公示后若投标单位为二家的,进入内部评审程序;若投标单位只有一家,返回指定供应商采购程序(将两次公示及投标资料存档作为指定供应商采购依据)。
3、投标文件报送。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采购科室,采购科室收到投标文件后,妥善保管直至召开单位内部评审会议。
4、内部评审会议。采购科室组织单位内部评审(指定供应商除外),会议由采购科室分管领导主持,每次评标由采购科室分管领导、采购科室、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人教科、财务科、法制科等人员组成。评标成员不得少于5人(单数)。
5、开标。评审小组成员检查封签情况。
评审小组成员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一)未按要求密封投标书并加盖单位骑缝章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上限的;
(三)评审时有疑问联系不上投标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废标情形;
6、投标资料保存。评标后中标供应商投标资料及评标记录由采购科室提交局党组审定并存档。
7、评审结果确认。评审人员签属各自评审意见,经全体评审人员集体讨论并形成最终意见后,所有评委签字确认。采购科室将评审结果报局党组审定并通知中标单位,办公室在中标单位确定后2日内通过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天。
指定供应商采购,采购科室将采购内容、指定供应商原因等梳理成表,办公室通过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天。
8、合同签署。合同签署由需求部门根据评标结果按《合同管理程序》执行。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合同的实质性条款不得变更。
综合评分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 | 15分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比选报价最低的比选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最后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
2 | 商务评审 | 7分 | 投标人履约能力及资质(4分) | 1、供应商2016年1月1日以来(含1日)具有类似项目经验的(提供合同及结算票据现场备查),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
2、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无不得分。 |
比选文件的规范性(2分) | 比选文件制作规范,没有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规范性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节能、环保(1分) | 供应商报价产品中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服务采购清单中(非星号)的产品的得0.5分,每有一项为环境标志产品服务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的得0.5分,投标人投标产品中每有一项产品同时为节能产品服务采购清单(非星号)和环境标志产品服务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的得1分,最多得1分。(提供清单复印件)以《中国服务采购网》最新颁布清单为准。 |
3 | 技术评审 | 78分 | 技术方案(45分) | 方案总体评价(5分) | 1.投标方案满足项目对综合执法手持终端的性能要求得2分,不满足0分。 |
2.投标方案满足项目对产品的质量要求得2分,不满足0分。 |
3.投标方案满足本项目的实施要求得1分,不满足0分。 |
综合执法手持终端要求及套餐流量要求(40分) | 手持终端机型要求(20分) | 手持终端设备要求全部满足得分20分; |
不满足不得分。 |
注: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
套餐流量、售后及服务等要求(20分) | 满分20分。带★的为必须满足,否则视为此项评分得0分。 |
①带★的满足得4分,对高于基本要求的进行排名,排名第一加4分,排名第二加3分,排名第三加2分;名次可并列。 |
②非星号项第2项满足得1分,第3、4、5、6项每满足一项得0.5分,对高于基本要求的进行排名,排名第一加3分,排名第二加2分,排名第三加1分;名次可并列。 |
网络运维服务(30分) | 总体评价(10分) | 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网络服务方案,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在完整性、合理性、本地化支持,以服务保障体系最为合理可靠的为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可以出现并列名次。 |
供应商具有最完善的网络服务体系,能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能够最高效、最及时的解决现场问题的为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可以出现并列名次。 |
信号覆盖要求(20分) | 为保障综合执法数据传输的可靠性,供应商在项目发生地已开通基站点位分布数量最多的得10分,点位分布数量第二的得5分,点位分布数量第三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
为保障综合执法数据传输的可靠性,供应商在项目发生地已进行室内信号覆盖点位分布数量最多的得10分,点位分布数量第二的得5分,点位分布数量第二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说明:提供室内信号覆盖点位有效合同复印件。 |
培训服务(3分) | 供应商提供完整的培训方案,根据供应商对培训方案的完整性,培训内容的合理性、有效性,培训人员的专业性进行评分,优秀得3分,每低一档扣0.5分,扣完为止。 |
五、终止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项目,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比选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