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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20—2022年度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2-24    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阅读次数:34

 

 

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屏边县机关事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对“屏边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20—2022年度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意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要求参加投标,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屏边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20—2022年度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PBG2020002

(三)采购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3家入围企业作为承担2020-2022年度屏边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车辆定点保险服务入围企业,车辆入保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服务期限:叁年(2020年至2022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五)预算价:无

(六)服务质量要求: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七)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证明证件含: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为:2019年度任意三个月财务状况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有其它情况请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为2019年1月至今的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包括:

1.投标供应商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并依法核定许可经营车辆保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次招标不接受保险代理机构,同一家保险公司的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三)信用查询: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一)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二)云南省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省、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本项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2月24日上午08时00分至2020年3月3日下午17时30分前,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

(二)报名方式

1.注册及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    

2.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大厅。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咨询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8087384497;0871-65315589。

3.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4.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需按照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此次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携带电子投标文件(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按时到开标地点开标。

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开发:北京筑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3-3053009       客服电话:400-9618-998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时间

(一)递交地点: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屏边县昆河路151号五楼);

(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3月17日上午09时00分。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拒绝接收未按规定时间、方式投标及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三)递交方式: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并在递交地点现场递交电子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现场递交: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响应文件的光盘(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ZCTBJ)1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递交响应文件现场,供应商应提供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CA),因供应商原因未提供解密数字证书(CA)或解密密码错误,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权利,责任和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必须有三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才予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3月17  日上午09时00 分;

地点: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屏边县昆河路151号五楼)。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屏边县机关事务局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73-3228502

地址:屏边县玉屏镇锦程路2号县政府办公楼三楼

 

集中采购机构: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熊先生  宋女士

联系电话:0873-3220813

地址:屏边县昆河路151号4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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