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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行政中心A区智能停车楼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1-19    地区:重庆市-南岸区    阅读次数:4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南岸区政府智能停车楼项目已由 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9-500108-47-03-085737号文备案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岸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南岸区行政中心A区8号楼西侧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600㎡,新建停车库总车位数至少230个,建安费约3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停车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消防防火设计、停车设备用电和照明设计(详《设计任务书》)),以及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等工作、智能停车设备的设计。

(2)停车设备采购安装:生产、供货(含备品、备件、预埋件、专用工具)、装配(含出厂前测试和检测、检验)、包装、运输、保险(含产品保险、产品质量责任险、质保期内的保险)、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资料的提交、人员培训、维修维护、保养、通过质检部门的检验等。

(3)施工:经发包人确认的全部设计内容均为本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基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钢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安装工程、消防设施设备安装工程、通风及防排烟工程、防雷工程、光伏屋面工程、配电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环境工程。达到项目EPC交钥匙工程验收标准。

(4)验收:配合发包人负责完成本项目成果、材料、设备、半成品的中间过程验收,配合发包人负责完成项目试运行及最终验收。

(5)工程项目全部设施的修建、维护、操作培训和管理等工作,编制完整适用的《维护手册》送交发包方。

(6)外联协调:主导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

(7)EPC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和管控。

注:本项目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是完成全部使用功能,做到整体一次性移交,不得有缺项漏项。

2.4计划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历天内完成EPC交钥匙工程。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若本项目主体设计为混凝土结构车库,则施工资质须对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本项目主体设计为钢结构车库,则施工资质须对应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停车设备供应商资质:

①停车设备制造商投标的应具备以下资格: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机械式停车设备)》证书(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

②停车设备代理商投标要求:具备上述“制造商资格要求”的停车设备生产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停车设备的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只能有一方参与投标。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1)施工业绩: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不少于1个。

(2)设计业绩: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10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不少于1个。

注:业绩须由各联合体成员按其职责分工对应提供。

3.2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单位须在开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标明牵头单位。

3.3.2投标时可由牵头单位派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参与投标。

3.3.3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单位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 17 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2 月 17 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重庆市南岸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 标 人:重庆市南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     唐老师          

电  话:  023-6294886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地产大厦1号楼9楼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23-63677633        

传   真:     023-63677331                             

 

 

 


南岸区行政中心A区智能停车楼项目EPC总承包

   

户名

   

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1239048087108098781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营业部

   

0304010120010019214015798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150101040015152-104062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

   

50050100414100000213-002943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花园新村支行

   

955885310000577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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