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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易地扶贫搬迁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美丽公路南延线道路(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01-16    地区: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阅读次数:3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怒江州易地扶贫搬迁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美丽公路南延线道路(PPP)项目(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已获批准采用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行合作建设。云南云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片马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及要求,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社会资本。现进行资格预审,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起于三界桥,道路向北延伸,沿线经过上江、百花岭、蛮蚌、大南茂组团,止于城南加油站,与现有怒江大道顺接,道路长20.13km。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南起于三界桥,道路向北延伸,沿线经过上江、百花岭、蛮蚌、大南茂组团,止于城南加油站,道路长20.13km。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

组团路段(推荐方案):6.25m(绿化带)+3.0(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7.25m(机动车道)+2m(中央绿化带)+7.25m(机动车道)+2.5m(非机动车道)+3.0m(人行道)+6.25m(绿化带)=40m;

非组团路段(推荐方案):1.5m(边沟)+2.5(非机动车道)+7.25m(机动车道)+7.25m(机动车道)+1.5m(路侧绿化带)+3.5m(慢行道)=23.5m。

2.1.3运营内容: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项目公司在完成项目投资建设后,还需负责项目运营维护。本项目的运营内容主要包括市政道路及相关配套设施的维护管养,如道路路面、路基、排水设施、管线设施、亮化绿化设施等。同时,将道路沿线规划的公交站台、缆线管廊等经营权授予项目公司运营。

2.1.4投资规模: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220465.4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68484.30万元,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221158.3万元。

2.1.5实施及机构:本项目按照施工总承包方式投资建设,总承包单位已经政府方公开招标确定,政府方授权招标主体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片马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1.6本项目拟授权怒江投资集团泸水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负责具体履行政府方股东出资及相应的合同权利义务。

2.2采购范围

2.2.1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选社会资本方,对怒江州易地扶贫搬迁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美丽公路南延线道路(PPP)项目进行融资、建设及后期的管理运营维护。

2.2.2政府出资资本金来源于现金出资;申请人出资资本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2.2.3项目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调整后总投资为221158.3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及其后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09〕27号、国发〔2015〕51号),本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规定为总投资的20%,为44231.66万元。本项目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具体股权结构为政府方10%,社会资本方90%,故双方资本金出资额度分别为:政府方4423.17万元,社会资本方39808.49万元。若因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提高资本金比例,由双方按股权比例共同出资。

本项目除项目资本金外的缺口资金为总投资的80%、约176926.64万元,由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筹集。

2.2.4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缺口补助费用,运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2.2.5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14年,合计合作期限15年。

2.2.6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属于准公益性项目,项目经营性收入主要为道路沿线公交站台广告、灯杆广告、缆线管廊等资产的经营性收入。经测算,本项目使用者付费产生的收益不能覆盖社会资本的投资及合理回报,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2.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两(含)家。

2.2.9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4家),最多不超过4家通过资格预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主体要求

3.1.1 申请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3.1.2 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须明确牵头人及成员的持股出资比例及权利和义务,共同对采购人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自行确定,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报名、签署、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否则,相关资格预审申请均不予通过。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除外,组成联合体投标除外)。

3.1.4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3.2 业绩要求

3.2.1投融资业绩: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过1个基础设施投融资业绩(投融资业绩项目指BOT、BTO、BOO、PPP等,BT项目业绩不予认可,投融资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政府相关批文或业主证明等)。

3.3 财务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下同)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若为2016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公司,以成立之日起。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4 投融资能力

申请人应具备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不得低于216735.13万元的投融资能力证明。证明材料可为:金融机构存款证明或授信额度证明或合作意向协议(申请人可以提供上述三项中的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授信额度证明材料处于有效期内,其余证明材料出具时间需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可累加)。

3.5 商业信誉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6 其他要求

3.6.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至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3.6.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3.6.3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3.6.4根据国家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不能参加投标。

3.6.5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未出现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6本项目除允许已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外,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4.资格预审获取

4.1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于2020年01月15日至01月20日期间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182.246.203.127:8001/ ),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格预审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怒江州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

4.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4.3采购人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2月12日09时00分;

5.2 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递交,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文件回执”,资格预审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响应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414:泸水市)递交刻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电子服务系统使用费

6.1 收费依据:《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收取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平台使用费的通知》(怒公管局发【2018】13号);

6.2收费方式: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开标环节,在解密响应文件前,通过非现金微信扫码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用。不支付平台使用费,则不解密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人;

6.3收费标准:500元/投标人;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片马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怒江州泸水市上江镇州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北楼二楼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86-305088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云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30楼

联 系 人:郎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15969524107、1820684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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