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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新院区 一期续建工程(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1-14    地区:四川省-泸州市    阅读次数:44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新院区 一期续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社会〔2015〕2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四川省发改委(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社会〔2015〕23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泸州市城西新区康城路二段8号

2.2 项目规模:工程概算投资额约139200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25102㎡(最终以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所示建筑面积为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门急诊、医技、住院、科研教学、其他业务用房及地下停车库、设备用房等。

2.3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1095日历天及对应的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工程设计变更)所示全部工作内容,含建设期内的施工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包括质量、进度、安全、费用控制、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等工作,配合招标人进行工程结算和审计,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报建、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

2.5标段划分及:监理 1 个标段。

2.6标段投资额:1593.54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录入的入川信息材料。

3.1.2业绩要求:

R近4年(限定在3年以上)(多项选择:R已完成□新承接R正在监理)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建设工程合同的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0平方米的公共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14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系统登录入口”—“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2月05日 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开标现场自愿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作为备份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标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泸州市太平街25号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0830-895037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阳大道三段5号下一站都市写字楼A座1210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8-87014511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0年01月12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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