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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空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发运营项目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0-01-10    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阅读次数:29

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综合保税区管理服务办公室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咸空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发运营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受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委托 综合保税区管理服务办公室 发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咸空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发运营项目咨询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XX-2020-000015-4

三、采购人名称: 综合保税区管理服务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空港商务中心营销中心三楼

联系人:综合保税区管理服务办公室经办

电话:029-3363695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大厦18层

联系人:韩冰、郭小召、王振龙

电话:029-87515803

传真:029-87511349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西咸空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发运营项目咨询服务11项

项目概况: 西咸空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发运营项目全流程咨询服务,包括实施方案、财务测算、协议、运营模式、绩效考核等。

项目用途: 工作需要

采购预算: 55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为分支机构须具有总公司的授权经营资格,每家总公司仅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加投标);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审计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据,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缴费数据的总公司缴费凭据); 4)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据,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缴费数据的总公司缴费凭据);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磋商担保函; 5、接受联合体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投标文件接收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1-10 00:00:00至2020-01-17 00: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登录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项目确认后获取磋商文件。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网上投标确认流程:登录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选择本项目选择“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确认。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选择本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交易文件下载”即可下载该项目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限内登录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直接下载采购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将会影响后续采购活动。 3)办理CA锁方式: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需前往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办理 CA 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西安市高新三路九号信息岗大厦一层 101室,咨询电话:4006369888;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公寓B 座一楼,咨询电话:029-88661241 ;西安市凤城九路海博广场A座 1707室,咨询电话:029-89608985。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1-20 09: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创新大厦裙楼二层及三层北侧(有道路路牌)开标室07

3、开标时间:2020-01-20 09: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创新大厦裙楼二层及三层北侧(有道路路牌)开标室07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7515803

2、开户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安西稍门支行

4、账 号:261301010400208920000002738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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