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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十四五” 文化旅游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0-01-07    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阅读次数:57

1.采购条件

嵩明县”十四五” 文化旅游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嵩明县”十四五” 文化旅游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2.2项目编号:DH/YNZB20190165

2.3采购预算:20万元。

2.4采购内容:嵩明县”十四五” 文化旅游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2.5规划范围:昆明市嵩明县现有行政管辖区,总面积830.5平方公里。

2.6规划年限:2020-2025年,展望到2035年。

2.7规划编制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80个工作日。其中:

阶段一:编制初稿,方案初审(30个工作日);

阶段二:修改完善,方案论证(30个工作日);

阶段三:提交终稿,成果报审(20个工作日)。

2.8质量要求:满足《城乡规划法》、《旅游规划通则》、《旅游法》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顺利通过省市审批。

2.9规划成果文件包含但不限如以下内容:

①对规划区域的资源和客源市场进行分析和预测;

②确定规划区的定位、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

③明确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方向、特色和主要内容;

④提出规划区文化旅游发展的重点项目,强调策划的创新、个性和特色;

⑤按照全域旅游要求,提出相关要素发展的原则和方法。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供应商须具备旅游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3项及以上(含3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指:县级及以上旅游规划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服务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曾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过1项及以上(含1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指:县级及以上旅游规划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服务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不能体现为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则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2.4依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须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查询结果。

备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誉信息,提供给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3.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采购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5.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_1月_7  日至_2020_年_1月13_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葵花公社4栋2单元1804室)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须提供);③资质证书;逾期或以上资料不全将不予受理报名手续。

5.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400 元/份,售后不退。

5.3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17日9时30分。

6.2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同磋商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昆明市盘龙区葵花公社4栋2单元1804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

采购人地址: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黄龙街337号

联 系 人:马工

联系电话:0871-67912423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葵花公社4栋2单元1804室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871-65878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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