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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园榕树街南段二期等八条市政道路项目(EPC+F)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31    地区:四川省-宜宾市    阅读次数:46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城北园榕树街南段二期等八条市政道路项目(EPC+F)(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县发改投资【2018】126号、宜县发改投资【2018】129号、宜县发改投资【2018】132号、叙发改投资【2019】103号、叙发改投资【2019】104号、叙发改投资【2019】1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金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金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县发改投资【2018】126号、宜县发改投资【2018】129号、宜县发改投资【2018】132号、叙发改投资【2019】103号、叙发改投资【2019】104号、叙发改投资【2019】10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城北园榕树街南段二期等八条市政道路项目(EPC+F)。
  2.2 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
  2.3 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共八条路。分别是:
  城北园德政街南段二期项目建设内容:起于英才路一期,止于仁爱街。新建长310米,宽24米的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 
  城北园榕树街南段二期项目建设内容:起于英才路一期,止于仁爱街。新建道路长329米,宽30米; 
  城北新区莘学路(原英才路)四期建设内容:起于仁爱街,止于佑之路三期(围城街),全长约388米,宽40米;
   城北园仁爱街一期项目建设内容:起于民兴街,止于英才路。新建仁爱街一期道路工程,道路长856米,宽24米。 
  城北新区莘学路三期项目建设内容:起于莘学路二期,止于仁爱街道路,全长176米,24米宽;
   城北园仁爱街二期项目建设内容:起于英才路二期,止于榕树街南街。新建仁爱街二期工程,长952米,宽16米的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
  民兴街二期建设内容:起于康宁路,止于仁爱街,长923.9米,宽20米。
  高梨街连接307省道道路建设项目:起于佑之路西延,下穿渝昆高速,止于省道307,道路宽30米,全长约2.5千米。
  以上八条路以施工图设计图纸为准,根据征地拆迁交地情况,分标段实施。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规模约2.14亿元(最终以叙州区人民政府财政评审价为准)。当实际投资规模超过估算总投资规模10%及以上时,应按程序报经叙州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按审批意见执行。
  2.4建设期不付款、不计息、不计投资回报;投资回报年利率在8%以内,还款期计息并付息。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个月内支付至财评预算价的30%。
  (2)建设资金余款:竣工结算审计价扣除已支付的部份单利计息,分4 年付清,第一年支付至审计金额的50 %及利息、第二年支付至审计金额的70 %及利息、第三年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0 %及利息、第四年支付剩余资金及利息。第一年对应的付款节点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首次付款之日后一年期限(365天)届满之日,其余类推。
  (3)对应的付款节点时间为竣工合格之日相应顺延。招标人应在收到总承包人提交的完整竣工结算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审计,否则,中标总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总价(除去已支付款项及利息)将作为付款及计息基数。最后按经审计的竣工结算审计结论调整应付款金额。
  (4)本工程的前期勘察设计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实计入工程投资,由中标总承包人按相应合同约定进行支付。招标人按前款规定向总承包人支付。如工程按一个整体设计,则按设计费占工程费的比例分摊计入各标段。
  2.5工程费、勘察设计费及投资回报:由(1)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采购:按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及依据计算,招标限价按不下浮设定,由投标人自主决定下浮比例,具体按中标结果执行;(2)勘察设计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64%作为招标限价,由投标人自主决定下浮比例,具体按中标结果执行;(3)工程款余款利息利率按年利率8%(单利)作为招标控制上限,由投标人自主决定下浮比例,具体利率按中标结果执行。以上内容由叙州区审计部门根据中标结果及签订的合同进行审计,并按审计结果执行。
  2.6建设工期:总工期360日历天,分标段按施工图纸组织实施。
  2.7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规范(规程)、相应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及以上。
  2.8项目运作模式:
  宜宾金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工程总承包人,由工程总承包人负责资金筹措、工程建设、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和移交。
  2.9招标范围:城北园榕树街南段二期等八条市政道路项目(EPC+F)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成员均须提供)。
   3.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需具备下列施工资质,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需具备下列勘察设计资质:
   3.2.1勘察设计资质:(1)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或联合体在投标时不具备勘察设计资质,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勘察设计单位的相关资料,但中标后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依法专业分包)。
   3.2.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资公司组成联合体。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允许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与在资金及融资方面具有强有力的企业组成联合体。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③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⑤允许具备施工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与在资金及融资方面具有强有力的企业组成联合体。
  3.4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4.1勘察负责人资格: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市政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若投标人或联合体在投标时不具备勘察设计资质,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但中标后进行依法专业分包时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勘察设计负责人资格)。
   3.4.2施工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市政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4.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市政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4.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1)勘察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相应专业配套完整(具备测绘、岩土等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设计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相应专业配套完整(具备道路、给排水、造价等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施工管理机构按各阶段开工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相关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安全员),且应满足以下条款:除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以外,其他人员均需具有上岗证。
   3.4.5若投标人或联合体在投标时不具备勘察设计资质,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勘察设计单位人员资格相关资料,但中标后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格进行依法专业分包。
  3.4.6其他要求:四川省省外企业应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并在有效期内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
  3.5财务要求:不提供。
  3.6根据《宜宾市叙州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项目投融建管理办法》,要求中标总承包人需采取一切措施和手段,以实现本项目的建筑业产值和税收全部在我区申报和缴纳。若央企、省属国企中标,留在叙州区的建筑业产值和税收原则不低于80%。如果达不到要求,中标单位必须采取有效办法补齐,否则视为违约;但是如果采用在工程所在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公司负责工程建设的,应符合法律规定,其履行总承包合同的责任和后果,母公司全部承担其连带责任(依据住建部2019年1月3日印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12-31 00:00 至 2020-01-0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ibi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电子化交易技术服务费 200 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1-21 09:00。
  5.2 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光盘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书递交方式分为网上递交和现场光盘递交两种方式,具体方式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6.特别提示事项:    

  为进一步促进充分竞争,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切实方便广大投标人投标,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已全面推行电子化,并已启动开展异地远程投标工作。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需参加宜宾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开通网上银行、提交远程投标申请等相关事宜,其具体办法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相关公告,或电话联系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831—5201311、8221975)。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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