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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20    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阅读次数:81

一、项目名称:医疗责任保险
二、项目业主: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三、项目实施地:龙泉玉扬路383号
四、项目要求:
1、年度服务最高限价25万元。
供应商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2、服务期限:本次比选服务期限为一年
3、项目实施要求:
3.1投保参数
3.1.1、床位数:180张床,手术台次2830台/年(近三年手术: 2017年2837台,2018年为2837台,2019年为3133台)。
3.1.2、参保人数:365人。
3.2、要求:按年累计赔付限额100万元、单人单次责任赔付最高额50万元标准执行。
3.3、免赔金额及比例:单次医疗赔付金额按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5%免赔,两者以高为准执行。
3.4、主险
医疗责任保险: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意外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3.4、附加险种
3.4.1、医疗场所责任险
承保范围:(1)医院场所内(含我院本部、政务中心以及西河卫生院婚检点)的建筑物、电梯、升降机、自动梯,通道(应包括场所外1公里以内范围)或其他设施,因设置、保管、管理有缺陷或使用不当造成人员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2)医院工作人员在执行非诊疗工作时,因疏忽或过失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
承保金额:全年累计赔偿100万元,每次事件赔偿限额30万元(免赔范围为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两者以高为准)。
3.4.2、医院工作人员意外伤害责任险
承保范围:我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场所内(含我院本部、政务中心以及西河卫生院婚检点)遭受患方殴打所致人身伤害的;或有证据证明我院工作人员在非医院场所内因医疗争议遭受患方殴打所致人身伤害的。
承保金额:每人每次事件赔偿限额10万元。无免赔标准。
4、承保范围及理赔服务的要求
4.1、保险公司须承保我院场所内(含我院本部、龙泉驿区市民服务中心以及西河镇公立卫生院婚检点)医务人员的医疗责任险,共计人员365人(每年增加人员在10%之内可免收保费)。 “医务人员”包括本院医务人员及非本院医务人员,非本院医务人员特指外聘专家(包括多点执业人员),投保医疗机构投保时可不提供本院医务人员名单。
4.2、我院和保险公司双方合作在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应为3年)内及承包区域范围内,开展医疗诊疗工作中,因发生医疗纠纷,经医患双方协商、卫生行政部门行政调解或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构、医疗事故鉴定/医疗过错鉴定或司法诉讼,我院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由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公司负责理赔。
4.3、因维持社会稳定需要,我院承担的无过错经济赔偿,由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公司负责进行理赔。
4.4、第二年起双方根据上年度我院实际赔付的金额对保费费率进行调整:若赔付金额未超过保费,承保方应对保险费进行5%至10%的下调;若赔付金额超过保费,承保方可按上年度承保金额不超过5%的标准进行上调。(调整保险费费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后制定)
4.5、若医院因医疗纠纷需进行司法诉讼的,保险公司须另行承担每次诉讼的律师费2万元,全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
4.6、若医院因医疗损害赔偿诉讼,法院判决需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每人责任限额为医疗责任每人责任限额的30%,并包含在医疗责任限额内。
4.7、必要、合理费用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避免或减轻患者损害,或者为了防止赔偿扩大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4.8、保险公司须派出专业理赔人员全程参与纠纷的协商、调解、鉴定及司法诉讼全过程。若有须要赔偿的,保险公司应向我院提供须上报材料的清单,保险公司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医疗机构补充提供。
4.9、关于法律费用的约定:本保险协议项下的法律费用包括尸体病理解剖费、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诉讼费及律师费等,保险人均负责赔偿。
4.10、协商调解约定:保险公司应主动积极参与医疗纠纷协商或调解工作;接到医疗机构通知但拒绝参与协商或调解工作的保险公司,视为放弃参与协商或调解的权利,在理赔时应无条件认可医患双方达成的协商或调解结果。保险公司应协助当地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查会诊、专家鉴定或者司法医学鉴定,确认当事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差错、医疗过失或构成医疗事故、医疗损害并应承担责任的,保险公司应主动协助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制订赔偿调解方案并协助开展调解工作。调解无效需申请法院判决的,当事医疗机构须事先告知保险公司。
4.11、保险公司理赔时间从理赔资料交齐之日起算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4.12、保险公司理赔的纠纷案件应按照纠纷发生的时间计算。
4.13、医院对保险公司对赔付金额产生异议,医院和保险公司进行充分协商后,按照有利于院方的原则进行。
4.14、保密及资料提供约定:严格遵循被保险人有关事故消息公布原则及各项保密守则和制度;从保密的角度考虑,对于一些事故理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简化理赔手续和理赔所需要的单证、材料等,尽量缩小事故的影响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请参与比选的商家自行组织现场踏勘,按照业主方要求形成比选方案
五、比选方式:业主方对投标方的比选文件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六、其他
1、业主方联系人(可以通过以下电话进行比选报名)
雷老师   69330812
黄老师   69330809  
曹老师   69330808  
2、比选报名和资料递交要求:
公司盖章,密封
资料必须编制目录、页码并成册,双面打印
截止报名和递交时间:2019年12月30日10时
递交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后勤科(C--304)
七、比选时间:2019年12月30日15时
    (若有变更,采购人根据递送资料时留存的公司电话联系投标人)
    比选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会议室

附件:比选文件格式


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2019年12月18日

 

附:比选文件格式

公司资质(复印件盖鲜章)
法人授权委托函
代理人身份证明
报价函
项目响应清单或函(不满足项,必须特别说明)
公司方案
公司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比选文件一正一副,必须有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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