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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及能源局等十部门出台《关于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9-12-20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546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12月19日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负责同志就此表示,我国发展生物天然气意义重大。

  一是增加天然气供应,增强能源安全保障水平。二是分布式生产消费,加快替代农村散烧煤。三是规模化处理有机废弃物,保护生态环境。四是发展工业化高品质有机肥,助力生态循环农业。五是开拓新能源新领域,发展可再生燃气新兴产业。

  根据《指导意见》,我国天然气市场供需不平衡、需求较大,城乡各类有机废弃物资源比较丰富,生物天然气发展潜力较大。《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年产量超过100亿立方米,到2030年超过200亿立方米。

  此外,在支持生物天然气发展的政策措施方面,一是将生物天然气纳入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工作方案、天然气产供储销工作方案,以及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方案等。二是构建生物天然气发展规划体系,组织编制生物天然气中长期发展规划或开发建设方案,指导各省(区、市)编制本地区生物天然气发展规划或开发建设方案,指导中央企业编制企业发展规划或开发建设方案。三是研究建立绿色燃气配额机制,制定生物天然气优先利用政策措施。建立生物天然气开发利用与常规天然气计划分配、进口量分配挂钩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加大对生物天然气项目的信贷支持。加快建立完善支持政策体系。四是年度用地计划优先安排,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进口设备采购等税收优惠政策,秸秆等原料预处理和农业有机肥加工等涉及农产品初加工环节享受农业用电电价政策,以及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购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等专项资金相关政策的衔接。五是制定生物天然气项目管理指南、规划编制导则、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导则等,指导各地对生物天然气实施高效简便的管理等。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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