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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等2个污水处理厂改(迁)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19    地区:重庆市-潼南区    阅读次数:27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和新胜镇污水处理厂改(迁)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潼发改审 [2019]173号文和潼发改审 [2019]1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等2个污水处理厂改(迁)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2 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基本情况:潼南区古溪镇污水处理厂和新胜镇污水处理厂因原工艺存在严重缺陷,导致出水水质无法达到设计排放标准,为了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既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环境、保护流域水质,需在原规模改建后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改(迁)建后总处理规模为1800m³/d,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建设基本情况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并对进水水质、施工环境等项目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确定合理的设计和施工方案。投标人对本项目在投标时拟采用的工艺,在中标后原则上不得更改(招标人原因除外),中标人须严格按照中标的工艺进行设计、施工和采购,并负责污水处理厂全系统稳定达标排放。

  (2)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和新胜镇。

 2.3 污水处理厂建设基本情况、临时排放措施建设要求表详见下表。

序号

污水处理厂名称

原处理规模(m3³/d)

原工艺技术

原排放标准

改建后规模(m3³/d)

拟改建工艺

改(迁)建后出水标准

围合及围合形式

现状水质及实际进水量

备注(交通情况、现有用电负荷及水源情况)

1

古溪镇污水处理厂

1600

预爆气+人工湿地

一级B标

1600

AO+化学除磷

一级B标

有围合;围合形式:围墙;

现状水质:屠宰、私人小型厂10-20头/天;实际进水量:1040m3/d

水泥路,宽5米;无自来水;有380V电源;现有用电负荷:装机功率44KW。

2

新胜镇污水处理厂

400

一体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

一级B标

200

改良A/O+化学除磷

一级B标

无;

现状水质:生活污水;实际进水量:50m3/d.

无进场道路,有50米土路和5米长人行桥;无自来水;无电源;

(1)建设基本情况表

(2)临时排放措施建设要求表

序号

污水处理厂

名称

临时排放措施建设规模(m³/d)

临时排放措施处理方式

临时排放措施出水标准

临时排放措施运行期(日历天)

中标EPC单位是否运行临排

1

古溪镇污水处理厂

1600

常规

出水水质不低于现状出水水质

150

2

新胜镇污水处理厂

无临排

无临排

无临排

无临排

无临排

2.4建设总工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调试期):200日历天。

2.4.1 设计工期: 50日历天;

1.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版。

注:发包人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编制大纲(修订)》原则、标准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审核期间承包人应立即组织进场施工,发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应在承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版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承包人应在3个工作日修改完善并反馈,并确保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第三方审图单位的施工图审查。

2.施工图预算: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向发包人移交施工图预算纸质盖章版、纸质盖章版未计价材料、广联达软件版备案。

2.4.2 施工工期: 120日历天。

(1)开工:施工图蓝图移交之日进场施工。

(2)完工:合同签订之日起170日历天内工程完工,完成清水联动调试并验收合格。

(3)工程竣工资料:合同签订之日起220日历天内移交合格的工程竣工资料。

(4)工程结算资料: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历天内提交合格的工程结算资料。

(5)交工验收:项目完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交工验收(若项目完工时间在冬季11月-2月,则在项目完工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交工验收),并取得水质达标的监测报告,档案组卷完成。

2.4.3 调试期:30日历天

全系统水质达标调试: 合同签订之日起200日历天内完成全系统水质达标验收。

2.4.4 临时排放措施建设期及调试期

(1)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临时排放措施设计方案。

(2)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临时排放措施的建设及调试,并达到临时排放措施运行的质量标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由中标的总承包单位参考项目基本情况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设备参考清单等资料,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含所有材料、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包含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管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风貌建设工程、环境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原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拆除、转运、保管和移交,利旧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修缮、维修等),临时排放措施设计、建设及调试,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直至环保验收等专项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满足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污水处理工程整体移交招标人,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以及招标人要求增加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负责。

2.5.1设计部分:

包括编制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编制施工图预算、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方案、设计后期服务(含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调试指导服务,须设常驻现场代表)。

(1)对招标人提供的气象、水文、环评、水保、地质灾害评估、地形图测量、勘察、施工用水、用电等资料进行复核、补充及完善。

(2)中标人根据对项目现场自行调查的实际情况和招标人要求,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厂区内配套管网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电气、自控仪表、暖通、建筑、结构、机械、总图、道桥等),设计内容不产生漏项,中标人须保证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行政主管部门及第三方审查单位技术审查、备案及报审等工作。

(3)中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投标时采用的工艺,明确施工图设计中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详细技术规格及参数等要求,提供的全部设备清单种类和数量必须与投标文件所报的“设备及全系统达标调试清单报价表”一致。若因中标人提供的设备种类和数量不能满足设计及项目现场的实际需要,招标人有权要求对其进行调整。

(4)中标人对临时排放措施需按项目情况编制临排设计建设及调试方案,报招标人审核并经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5)中标人应将各污水处理厂修缮、拆除、利旧的设施、设备清单在施工图中专篇说明,涉及的风貌改造、绿化、修缮及拆除等工程量应纳入施工图预算。

(6)中标人提交的施工图中,应附技术改造后各厂运营直接成本单价测算表(含电费、药剂费)。该成本不得超过招标人给定的运营直接成本单价控制标准,对超过控制标准的项目,招标人将对项目设计、设备选型等进行论证修正,中标人还须接受招标人对此项的考核。

(7)中标人的施工图在送审图机构审查前,应送招标人内部审核。

2.5.2工程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1)污水处理厂全部土建(含五通一平)、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风貌建设工程、环境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原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拆除、转运、保管和移交,利旧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修缮、维修等。

(2)厂区内管网、尾水排放管网。

(3)施工临时供电、供水、通信工程,施工道路占用、恢复及青苗补偿。

(4)工程材料、设备、仪器仪表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单机及清水联动调试。

(5)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通讯、闭路电视及消防等配套工程施工。

(6)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配套及附属工程(进厂道路、厂区内道路、人行道和停放场地;雨污水及其他管道排放工程;现场公共设施等)。

2.5.3工程建设其它有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

(2)调试期水质检测、达标排放及配合环保验收;

(3)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

(4)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运维手册、运维调试方案等资料编制;

(5)协助本项目发生的相关协调及工程报批、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

2.5.4负责完成临时排放措施设计建设及调试。

2.5.5完成招标人要求增加的本项目其它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2)、(3)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资质(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专业承包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于2019年 12 月 19 日起,各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售后不退。

4.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与本工程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不管知晓和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本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4 本次招标项目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20年 1 月 13 日13 时 00 分至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0年 1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 递交地点: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朝阳路5号江北新城国防大厦(本项目投标文件接收处)。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两江新区星光五路2号土星商务中心C1座6楼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23-88521620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地产大厦1号楼9楼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1852359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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