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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南竹海“一区三村”建设工程(4个)打捆项目(第一批次)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04    地区:四川省-宜宾市    阅读次数:53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概述:
  (1)蜀南竹海花溪十三桥生态景观修复和整治项目由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固[2019]281号文件批准建设;
  (2)蜀南竹海景区风貌整治建设项目由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固[2019]276号文件批准建设;
  (3)蜀南竹海精品旅游线路综合整治项目由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固[2019]407号文件批准建设;
  (4)蜀南竹海迎风湾广场改造项目由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固[2019]408号文件批准建设。
  (5)本项目业主为四川蜀南文化旅游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蜀南文化旅游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四个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打捆招标。
  1.2 本打捆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长发改固[2019]281号、长发改固[2019]276号、长发改固[2019]407号、长发改固[2019]408号明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宜宾市长宁县竹海镇。
  2.2 招标范围:以上四个的项目所有勘察、设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 勘察工作内容包括: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在建设项目范围内作钻孔定点、地质钻孔、 取样、资料收集整理、提交初步勘察、详细地质勘察报告以及位移观测及沉降观测、测绘工 作、管线探测和技术交底等后期施工配合服务工作。
  2.4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
  2.4.1 所有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景观绿化、步道、景观桥梁修复、花溪治理设计;房屋的立面和庭院风貌整治设计;广场翻新及房屋改造设计;以及项目工程内的其他配套设施设备等的设计工作(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2.5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6 建设规模:
  (1)蜀南竹海花溪十三桥生态景观修复和整治项目:建设规模约1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游步道、景观桥梁、景点景观、绿化和花溪治理等;
  (2)蜀南竹海景区风貌整治建设项目:对景区内房屋的立面和庭院进行风貌整治约60000平方米;
  (3)蜀南竹海精品旅游线路综合整治项目,沿线房屋立面和庭院的综合整治,约28000平方米;
  (4)蜀南竹海迎风湾广场改造项目:迎风湾广场硬化和铺装进行翻新约16000平方米,景观绿化约1500平方米,对原有房屋进行改造约2500平方米等。
  2.7总体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蜀南竹海花溪十三桥生态景观修复和整治项目、蜀南竹海迎风湾广场改造项目须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达到交付使用条件;蜀南竹海景区风貌整治建设项目、蜀南竹海精品旅游线路综合整治项目须在 2020 年 9 月 1 日前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3.1.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 格(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4 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发〔2016〕473 号文要求,须 10 个工作日内 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 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3.1.5 业绩要求
  (1)独立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 1 个(已完工或在建)建设规模在6万平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
  (2)联合体投标人业绩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 1 个(已完工或在建)建设规模在6万平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单位: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 1 个(已完工或在建)建设规模在6万平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为2个单位,则须分别满足上述条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 3.1所述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 要求:
  (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牵头单位应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形式递交,递交地点为: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开标室。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12-03 12:00 至 2019-12-08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ibi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电子化交易技术服务费 200 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12-25 09:00。
  5.2 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光盘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书递交方式分为网上递交和现场光盘递交两种方式,具体方式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6.特别提示事项:    

  为进一步促进充分竞争,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切实方便广大投标人投标,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已全面推行电子化,并已启动开展异地远程投标工作。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需参加宜宾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开通网上银行、提交远程投标申请等相关事宜,其具体办法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相关公告,或电话联系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831—5201311、822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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