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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金江初级中学校内道路地面沥青铺设工程(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27    地区:四川省-宜宾市    阅读次数:52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金江初级中学校内道路地面沥青铺设工程(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5115292019000198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    

采购人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金江初级中学校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屏山县屏山镇民生东路2号,联系方式:吴先生,1354140998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联系方式:栗渊,0831-5725289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张女士,电话:18990967562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注: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二、证明材料: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并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现场投标的可不用提供);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4、承诺函(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1-5)5、2017年或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注册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7、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来或自供应商单位成立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2019-11-27 09:0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2019-12-03 17:00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磋商文件自2019年 11 月 27日至2019年12 月3 日上午0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应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    

磋商文件售价(元)     300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12-10 13:3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12-10 14: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12-10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保证金金额:9689元(大写:玖仟陆佰捌拾玖元整)(磋商保证金收取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交款方式:转账或电汇(对公账户转入)(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简要注明项目用途)收款单位: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屏山县支行;银行账号:951005010002818915;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12月9日16:00点前(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须注明招标编号,如有分包须注明包号);投标人应将磋商保证金的转款凭证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准备一份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工作人员,以便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能在评标前确认各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是否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保证金可以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为确保代理机构能及时、准确掌握报名信息,保函必须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盖好单位鲜章扫描发送到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的QQ邮箱(30942467860@qq.com)。或是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将保函盖好鲜章交到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处。否则按未提交保证金处理,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开具保函时请注明项目名称或用途。    

预算金额(元)     484473    

采购品目名称    

行业划分     E481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财政备案号屏财采【2019】210号,二、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防范和惩处政府采购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知》(川财采〔2017〕63 号)的规定,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费标准执行。招标代理费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三、本项目监督部门:屏山县财政局,联系人:杨华,电话:0831-5705223;四、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备注     一、本项目财政备案号屏财采【2019】210号    

PPP项目标识     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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