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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沟扶贫产业公路建设项目(一标段)
发布日期:2019-11-26    地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阅读次数:45

秀沟扶贫产业公路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名称)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沟扶贫产业公路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壤塘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壤发改经信[2017]1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阿州交建[2019]2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壤塘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壤塘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壤塘县

 2.2建设规模:项目全长34.94357公里,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6.5米,路面宽6米。沥青混凝土路面。一标段起于壤班路约K15处,新建桥梁跨越杜柯河,而后沿既有土路改扩建,顺杜柯河支流(秀沟)右岸坡脚逆流而上,止于K10+000处,路线全长10.00KM。属原路改建工程。

 2.3计划总工期:2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一标段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一标段施工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阿坝州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 11 月 26 日至2019 年 11 月 30 日 23 时 59 分[4],(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阿坝州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4.3本招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需使用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打开,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10-86483801或0837-644705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 12月 16 日 10 时 00分[5],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阿坝州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壤塘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壤塘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5号下一站都市写字楼A座1210

   

邮政编码:

   

624300

   

邮政编码:

   

610000

   

联 系 人:

   

黄先生

   

联 系 人:

   

万先生

   

电    话:

   

08372378243

   

电    话:

   

028-87014511

   

传    真:

   

08372378243

   

传    真:

   

028-8701451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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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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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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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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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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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

   


[1]招标人应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上传至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或其指定的其他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全部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全文、招标人联系方式等。招标人可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全部载明在招标公告正文中,或作为招标公告的附件进行公开,或作为独立文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

[2]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标段数量的优惠。

[4]招标文件(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发售时间不得少于 5 日。

[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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