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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陵河十陵段综合治理项目(友谊路至成大二期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第二次)
发布日期:2019-11-26    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阅读次数:36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十陵河十陵段综合治理项目(友谊路至成大二期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19-510112-76-03-378082】FGQB-04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19-510112-76-03-378082】FGQB-0416号,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9082201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十陵河十陵段综合治理项目(友谊路至成大二期段)。

2.2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十陵河十陵段综合治理项目(友谊路至成大二期段),工程主要内容为:十陵河友谊路至成大二期段约1公里河道整治及两岸绿化护坡打造。

2.3建设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

2.4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本合同要求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工程红线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内容勘察(含管道探测)、设计(不含发包人或区相关部门、公司前期完成的设计工作)、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包括办理开工、竣工等手续,发包人另行发包的除外,以及发包人指定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具体内容包含河道整治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实际工作内容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7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勘察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资质;

(4)施工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勘察业绩: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已完成或在建的水利工程勘察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协议书中的勘察单位提供);

(2)设计业绩: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已完成或在建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3)施工业绩: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合同额18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类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协议书中的牵头单位提供)。

3.1.3(1)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协议书中的勘察单位人员);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协议书中的水利行业设计单位人员);

(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具有全国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水利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中任职,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中任职。(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协议书中的牵头单位人员)

3.14财务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5 信誉: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没有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协议书,由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2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协议书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其他:

(1)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2)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1 月 26  日上午9:00时至2019年 11 月 30  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先由牵头人使用CA数字证书在线报名并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后,各联合体成员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在线进行确认。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  12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六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玉扬路302号   

邮  编:610000                                           

联系人:罗女士                           

电  话:028-84869695

传  真:028-84869695-10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联 系 人:田女士

电    话:028-63047730

传    真:028-63047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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