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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615线久治(川青界)至马尔康段高速公路项目土地勘测定界等技术服务招标
发布日期:2019-11-22    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阅读次数:4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G0615线久治(川青界)至马尔康段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川发改基础【2017】561号文批准实施,项目发包人为四川久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久马公司”)。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企业自筹、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发包人四川久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该项目土地勘测定界等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G0615线久治(青川界)至马尔康段高速公路位于阿坝州阿坝县、红原县、马尔康市境内。路线起于青海省久治县(川青界),与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省界)段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向南经阿坝县、红原县、马尔康市,在梭磨河与王家寨沟交汇处设置枢纽互通与在建汶川至马尔康高速相接,总体走向为由北向南。

2.2 技术标准

本项目主线全长约219km,连接线约3.5km。主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双向4车道,其中,k73+500~k115+000和k185+000~终点段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 m;k0+000~k73+500和k115+000~k185+000段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0m;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0m;全线采用沥青砼路面;全线共设置桥梁53046m/119.5座,其中特大桥梁11750m/9座,隧道40195m/20座,其中特长隧道23912.5m/6座,桥隧比42.5%,挖方1386万方,填方1991万方,共有防护排水190.9万方,全线共设置互通7座,其中6座一般互通,1座枢纽互通,互通连接线3.531km,共设服务区4处,停车区3处。预估临时用地6740亩,最终技术指标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G0615线久治(川青界)至马尔康段高速公路项目土地勘测定界等技术服务。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即 KJDJ 标段。具体工作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土地勘测定界

   ①完成征地范围内的地类调查和测绘;

   ②组织最小集体经济组织单位和国有单位,完成权属调查和测绘;

   ③编制勘测定界图(1:2000)、进行面积量算和汇总;

   ④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报告;

   ⑤完成土地勘测定界成果的验收评审。   

(2)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

①开展临时用地地块外业调查;

②编制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报告、单体工程设计、编制规划图等成果图件;

③编制复垦资金估算书;

④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临时用地地块编制踏勘论证报告;

⑤完成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和踏勘论证报告的评审。

(3)建设用地报件

①指导收集资料、编制报件方案、编制报件材料电子版;

②协助州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报件材料;

③完成扫描、汇总、整理、装订报省自然资源厅材料,编制报省材料的电子报盘;

④将报件材料报送至省自然资源厅,实时跟踪了解审查进度并补充完善资料;

⑤整理、装订报自然资源部材料,编制报部电子报盘;

⑥将报件材料报送至自然资源部,及时了解审查进度并补充完善资料,直到取得用地批复。

(4)地籍测绘及确权颁证

①完成用地的地籍测量(1:500)和权属调查工作,工作范围包括主线以及服务区等其它功能区用地;

②完成权籍调查成果汇总、不动产登记资料组卷和申报工作;

③负责涉及各级自然资源部门的协调工作,取得不动产权利证。

后续根据红线图和施工图进行相应的延续工作。

服务期限:

(1)土地勘测定界工作服务期限:

自项目业主提供确定的永久用地红线图、地形图、控制点成果等资料后3个月内完成土地勘测定界工作,并取得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专家组的验收报告。

(2)自项目业主提供项目建设单位立项、设计文件、占用林地等相关要件材料后 6 个月内完成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建设用地报征组卷工作。

(3)自项目竣工后 3 个月内完成不动产登记的地籍测绘工作;12 个月内完成不动产登记确权颁证工作。

(4)本项目质保期:  24个月,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本项目的数据更新、补充调查、错误修正等提供的服务均免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

3.2业绩要求:

近七年(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土地勘测定界工作。

3.3财务要求:2018年度财务净利润大于或等于零。

3.4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事业单位除外。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

(3)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2016年1月1日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之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起,通过以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其他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的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服务指南”中的 “其他类别项目办事指南”中下载。)

4.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公布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能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9年 12 月 13 日  8  时  30  分~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截止时间为 2019年 12 月 13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 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采用现金担保形式。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若采用现金方式递交,则现金担保须通过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且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宜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天)到账。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资格后审。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9.1.1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近七年(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的项目业绩情况表(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表4-4)。

各投标人须将上述公示资料的Word格式电子文件(U盘)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

招标人按照《四川省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办法》将中标候选人公示资料中提供的业绩信息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1.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异议。

 

9.2投诉处理:本次招标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国家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修订)、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5年第24号)、《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川交发〔2017〕29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九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发〔2017〕29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以及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未提出的相关投诉都将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久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凯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B1106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红星美凯龙D栋1116号                         

电    话:028—85256291                   电        话:028-65182916

传    真:028—85256291                   传        真:028-83138062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人:庞先生

 

 

 

 

招 标 人:四川久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凯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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