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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保健食品要醒目标注不是药物
发布日期:2019-08-21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013

    人民网北京8月20日电 (邢郑)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标签专门区域醒目标示“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内容。

    据介绍,《指南》的发布实施旨在让企业郑重声明,让公众明白消费,让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深入人心。同时,遏制不法分子虚假夸大保健食品功效、虚假宣传疾病治疗功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让保健食品标签带上警示语,是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顿行动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筑牢诚信自律意识,展现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有利于约束商家营销行为,诚信不欺、生财有道;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让消费选择更加理性。

    《指南》要求,“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用语区应当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使用黑体字印刷。

    《指南》还指出,在保健食品标签显著位置,以“保质期至XXXX年XX月XX日”的方式清晰标注保质期,让保质期一目了然,方便消费者选购,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此外,《指南》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注意标签说明书的要求和禁忌。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保健食品,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据悉,《指南》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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