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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慧:开放环境下的政府采购制度设计与改革问题
发布日期:2019-05-18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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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党委书记刘慧教授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政策理论研讨会暨中国政府采购年会”上发言

 

    中国当前进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面临的契机   

  当前中国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到了最好的时期。  

  从国内看,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在如此高层级讨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和改革的问题。在此之前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上,习总书记作为国家领袖,对国际社会发出了中国要加快加入政府采购协议进程的庄严承诺。这一切让我们可以看到,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和改革迎来了有史以来最好的契机。 

  从国际社会看,由于我国的经济总量连续十年排在世界第二,外部压力逐渐加大,使得我们必须背水一战,改革政府采购那些不适应新形势新环境的制度。 
 
    政府采购改革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目前政府采购改革任务繁重。 

  我国政府采购规模现在已经达到了历史最高点,达到3万多亿元人民币,占GDP的将近4%,并且每年都会有所增长。但是按照欧盟的统计,中国政府采购如果加上公共工程,以及国有企业的公共采购等,规模可能占GDP的20%。所以,在如此大规模任务下进行改革,任务十分艰巨。 

  二是现行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已经运行多年 

  我们的思维模式和行动习惯已经基本形成,既有的制度规章已经“成龙配套”。若进行改革,会比从无到有,在一张白纸上绘画难很多。 

  三是政府采购所处环境已经发生根本性改变。 

  现在进行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在国际高度并广泛关注的情况下进行的。作为经济贸易大国,中国已经走进世界的舞台中央,行为处事、制定政策必须以大国思维来分析问题,应当以符合舞台中央地位的方式去解决问题。政府采购领域的管理者需要有这方面的准备。换句话说,政府采购应当用国际化的思维去考虑制度建设和改革问题。 

  四是政府采购制度目标的偏离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我们给政府采购赋予了很多政策功能,但是哪些政策功能是最关键的,政府采购制度到底要解决什么问题,这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首先需要明确的。即,是要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或要发挥政府采购原本的功能,还是在众多功能中突出一些重要政策功能?需要我们深入思考。 

  《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的一个普遍想法是,《政府采购法》能够解决所有问题。现实一旦出现问题,又倾向于推倒重来。现在要进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不是意味着此次改革能够解决所有问题呢?我觉得不是。设计一个完美的制度来解决现实当中的所有问题,这是不现实的。所以我理解,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其实是一个制度再设计问题,是系统化顶层设计问题。 

  第一,需要以问题为导向,把当今存在的所有政府采购的问题进行归纳和梳理,分出主次,对那些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以横向和纵向为轴分出类别和层次;需要重点关注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核心问题。 

  第二,重点开展顶层、系统设计。政府采购立法之后的探索和自下而上的试点已经足够充分,当前特别需要解决法律之间、规章之间,政策规定与实际操作之间各种不和谐或者不统一问题。总之,对制度改革就是制度再造、再设计。 

  第三,制度改革和设计中应该给政府采购操作留有一定的空间。成功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应该是:一方面让制度尽可能的完美,能解决关键问题不留遗憾;同时,还应该为各个地方的具体运行部门和实际操作者留有一定的解决具体问题的空间。当然,这个余量和空间究竟多大才是科学的,这又是对那些政策制订者和改革者的能力的考验,是对那些得到灵活运用政策空间的操作者们的能力的考验。总之,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后,对我们的能力建设又将提出更新的要求。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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