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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队军人服务社销售商家采购项目磋商公告(第三次)
发布日期:2019-04-19    地区:重庆市-涪陵区    阅读次数:72

支队军人服务社销售商家采购项目磋商公告(第三次)

    重庆鼎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执勤第四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支队军人服务社销售商家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DXJJ-4BZFCG-20180001-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分包号

分包名称

服务期限

磋商保证金

(元)

成交数量

(名)

1

支队军人服务社销售商家采购项目

2年

5000.00元

1

二、资金来源

采购人不提供资金预算。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食药监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武警重庆市支队内网、四川( 重庆)招投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平台上发布。

(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19 年4月29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2019年4月22日-2019年4月26日17:00。

(四)磋商文件购买方式

1.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2.现金购买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于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到重庆市涪陵区兴华西路28号3楼财务室,购买磋商文件并填写《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3.汇款购买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的,将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编号)、《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8983302216@189.cn(邮箱)。汇款后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重庆市涪陵区兴华西路28号3楼财务室换取发票。

户 名:重庆鼎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袁家岗支行

账 号:3100 0236 1900 0080 223

4.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重庆市涪陵区兴华西路28号中国通信服务三楼 (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七)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9年5月6日,北京时间9时00分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6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5月6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十)磋商时间:2019年5月6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五、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六、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鼎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袁家岗支行

账 号:3100023619000080223

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供应商在递交磋商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将通过邮件方式发送给所有报名供应商。

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鼎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航、余菲

电 话:18983302216、18908250321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兴华西路28号

(二)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执勤第四支队

联系人:胡助理

电 话:15823105204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91号附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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