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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邀请公民旁听公开招标项目开标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08-12-08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305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对规范招投标市场主体行为及遏制腐败的作用,保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社会监督暂行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决定建立“开放日”,邀请公民旁听建设工程招标开标过程。现通告如下:
  
  一、参加“开放日”开标旁听公民的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8~70周岁之间的公民;
   
  2、身体健康,无智障或其他精神性疾病;
   
  3、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服刑记录、行政处罚记录或党内外处分记录;
   
  4、没有参加任何被列为非法组织的团体;
  
  5、高中以上文化水平;

  6、与旁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投标人、中介机构没有任何相关关系。
   
  二、“开放日”时间、旁听地点、人数限制、旁听项目
   
  1、“开放日”及旁听具体时间由市招标办提前电话通知旁听人。

  2、旁听人的产生办法:在条件合格的所有申请人中,采取随机抽
取的方式确定旁听人。
   
  3、旁听地点:市招标办三层开标室,单独开辟区域设置公民旁听席。
   
  市招标办地址: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
   
  4、“开放日”每个开标项目参加旁听的公民不超过6人,每个“开放日”安排一个公开招标项目的开标过程进行公民旁听。
   
  三、公民旁听开标过程的纪律

  1、参加旁听的公民应服从监管人员的管理;

  2、参加旁听的公民在进入开标室前,应主动向相关监管人员出示身份证件,签署健康状况、无违法记录等承诺,并签到;
   
  3、在开标前,旁听公民应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禁止携带能发声的影响开标现场的器具进入开标室。
   
  4、开标过程中,禁止走动、讲话、发表言论或发出异响。
   
  5、开标会结束后,应顺序退场。
   
  6、旁听结束后3日内,参加旁听的公民应通过网络、电话或传真反馈旁听意见及建议。
   
  7、对违反纪律的旁听公民,将拒绝其今后参加旁听。
   
  四、公民参加旁听的程序
   
  1、市招标办在网上发布邀请公民参加项目开标旁听的公告,明示旁听的条件、时间、报名参加程序、准备的材料等内容。
   
  2、有意参加旁听的公民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名表。
   
  3、市招标办对报名参加旁听的公民进行初步审查、筛选。
   
  4、通过审查、筛选的公民以抽取的方式确定4~6人参加“开放日”的开标会旁听。
   
  5、电话通知参加“开放日”开标旁听的公民。
   
  6、开标前,监管人员查验参加旁听公民的相关材料和身份证件,进行签到,请其到指定区域就座。
   
  7、开标前,监管人员向旁听公民宣读旁听纪律。
   
  8、开标会结束后,旁听人员在三日内通过网络、电话或传真向市招标办反馈意见和建议。
   
  五、参加旁听的公民需要准备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签字的承诺书(见附件2:包括身体健康状况声明、与开标项目各方主体没有任何相关关系的承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行政处分记录的承诺、没有参加任何非法组织的承诺)。

  六、公告时间、报名方法

  本次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12月8日至12月12日。请有意参加旁听的公民填报公民旁听报名表,并发电子邮件至市招标办邮箱(zhaobiaoban@yaho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08年12月5日       
 

来源: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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