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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宇航金融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南充金融广场6号地块商业公区精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8-27    地区:四川省-南充市    阅读次数:361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四川宇航金融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南充金融广场6号地块商业公区精装修工程业主为四川宇航金融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宇航金融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投资工程装修改造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路航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南充市高坪区江东大道金融广场;

项目规模:“南充明宇广场6#地块商业公区精装修工程”位于南充市高坪区江东大道旁,包含各楼层商业入口,公共通道,连廊,中庭,各大主力店与各层商业连通区域入口(主力店入口),楼梯,电梯轿厢,公共卫生间,消防前室,地下各电梯、电梯厅,扶梯公共区域、塔楼与裙楼相接的公共区域,各层商业公区域装饰灯光等装饰,涉及装修面积约3.38万平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入川备案证或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且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入川登记备案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近三年内,精装饰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且合同金额4000万以上的大型商业体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8日至 2018年9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四川路航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充市顺庆区环都大道一段59号)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开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2018年依法缴纳各种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承诺经营活动中确系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三证合一不提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省外企业须提供入川备案证或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报名并拷贝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最高限价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报价不能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 4873.889402万元;

5.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交纳投标保证金:80万元;

5.3交款方式:以银行转账形式

收款单位:四川宇航金融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高坪支行

银行账号:051 000 132 000 008 910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9月5日下午17:0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收款单位的银行回单明确的到账时间为准)。

6.建设资金的拨付

6.1本工程无预付款;

6.2、承包人达到经监理人及发包人审核的节点目标后,每月25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由项目经理签署的进度月报表,监理人应在收到上述月进度报表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15个工作日内支付审定的已完工程量(不含暂列金及变更、签证部分)的70%;;

6.3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

6.4工程竣工验收且通过结算审计后30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剩余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5、质量保证金:达到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质保期限后1个月内无息全额退还。

6.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川建发[2017]5号文件执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四川路航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充市顺庆区环都大道一段59号)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报名成功,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者须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表【须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加盖公章,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壹级建造师证、职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最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备注: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下同)并加盖公司公章。以上文件开标现场查原件,否则不予认定】,并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字确认。

(2)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3)投标人对本工程施工必须采用平行流水施工,不低于两段同步开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路航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充市顺庆区环都大道一段59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817-2667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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