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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立政采“十不准”筑廉政“防火墙”
发布日期:2017-12-14    地区:    阅读次数:2051

 

 

 

日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部署会上,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向参加2017年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提出了廉洁自律的要求,通过强化廉政教育,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牢记“十不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并贯穿监督检查工作全过程,为所有检查人员戴上“护身符”,确保监督检查不出现任何廉洁问题,每名检查人员都不因此而“掉队”。

  一是开展查前教育:财政部部署开展的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已连续四年,针对检查对象的特殊性,在每次全省部署会上,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都把廉洁自律、依法检查作为第一要求向检查人员予以特别强调,同时要求各市在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后,认真开展廉洁执法教育,使所有检查人员都能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坚守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

  二是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牢记“十不准”,筑牢“防火墙”,有效防范和抵御监督检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廉政隐患及风险。

  三是确保相互提醒:这次代理机构检查共分16个检查组,对组长和组成人员都分别提出要求,明确登门检查两人以上方能执行,确保相互提醒、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是坚持全程关注:检查工作共分五个阶段进行,为统筹全省检查工作进展,在调度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的同时,也对廉洁自律、依法检查情况进行重点了解和关注。

  五是自觉接受代理机构监督:制发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廉洁自律情况反馈表,由被检查单位据实填写检查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密封后统一转交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对存在问题的检查人员,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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