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7月04日 星期五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理论探讨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理论探讨
采购人如何做好“自行”采购?
发布日期:2017-11-24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3537

 

   关于自行采购的法律表述,《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第九条也规定:“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招标”。

 

  那么,自行采购项目该如何组织呢?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规定,但87号令第九条“采购人自行组织开展招标活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的能力和条件;(二)有与采购项目专业性相适应的专业人员”有对招标项目规范组织的表述。然而,对于非招标方式自行采购该如何组织?

 

  笔者认为,对于非招标方式自行采购的组织,可以参考招标活动自行组织的程序。首先,采购人要具有编制采购文件能力和条件;意思是说要有专人、场地和设备,即有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了解采购标的、可以编制采购文件的人,有可以开评标的场所和设备。其次,采购人要具有组织采购活动的能力和条件;意思是说要有专人,精通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流程组织采购活动。

 

  对于自行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明确内部工作机制,尤其是在自行采购活动中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核、采购文件编制与复核、合同签订与履约验收等岗位之间相互分离,形成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和操作上规范自行组织项目的采购。

 

  笔者认为,采购人还应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到合同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范。采购人不仅要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而且要学习相关采购项目的专业知识提升专业技能。还要加强从业人员素质教育,积累经验,提高政府采购业务素质。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张瑾彧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