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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招投标工作的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08-07-30    地区:    阅读次数:511

      随着《招标投标法》的深入贯彻实施,云南省招投标工作逐步展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市场经济秩序正走向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正在形成。我委作为全省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的综合管理部门,从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和完善监督机制,建设公开信息平台,建立综合评标专家库,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已经见到实效,为促进招投标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一、近年来开展工作的情况

    (一)依法行政,加快招投标立法工作

    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云南省实际,我们拟定了《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于一年前上报省政府法制办,纳入全省立法计划。现已通过了部门座谈会、专家咨询会、省内调研等程序,取得阶段性成果,等待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二)建章立制,加强制度建设

    l、加强招标方案核准及代理机构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国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制定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试行)的通知》,指定了招标公告的媒体,建立了招标信息平台。部分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在提交可行性报告时,编制了项目招标方案报省发展改革委核准。加强招标方案核准及代理机构资格初审的管理工作,经过国家批准认定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有3家,其中甲级资格机构l家,乙级资格机构2家。

    2、建立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的通知》(云政办发[Z007]284号)文件精神,云南省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成立,专家库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管理,省招标采购局负责专家库专家抽取的日常工作、专家档案管理以及专家信息的记载等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为加强专家库的规范管理,省发改委和省招标采购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目前专家库专家数量已达到2000人左右。

    3、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抽取工作。为贯彻落实云政办发[2007]284号文件精神,省发改委和省监察厅、省招标采购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活动中评标专家抽取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和省级预算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和国家融资的省级建设项目,都应在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内抽取专家。并鼓励和欢迎其他建设项目根据需要在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内抽取专家。

    (三)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公开信息平台

    为促进《招标投标法》的贯彻实施,省发展改革委近年来,采取多形式、多层次的方法,对发展改革系统、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等进行了招投标业务培训,提高招投标从业人员的素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九部委令第56号《<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试行的文件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招标采购局与中国招标采购网共同举办了两期《标准文件》培训班,分别对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了培训。

    虽然,我省招投标工作成效显著,但还存在认识不到位,程序不规范、制度不完善、人员素质低等问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二、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安排

    当前,招投标领域不断扩大,已经成为经济生活的重要内容,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要进一步发挥发展改革部门的指导、协调、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和其他部门的团结协作配合,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规范行为来切实解决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开创全省招投标工作的新局面。

    1、推进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进程。继续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做好《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立法的推进工作,尽快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查。力争2009年初作为提请省人大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出台实施。

    2、贯彻实施好《标准文件》。继续抓紧做好《标准文件》试点工作,已选择云南省博物馆、昆明青水海引水工程两个试点单位,加强督促指导、情况跟踪和意见反馈等工作;继续举办系统内外、多形式、多层次的《招投标法》、《标准文件》培训班,切实提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结合云南实际,待条件成熟,选择时机研究出台《标准文件》的实施管理办法。

    3、创造条件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综合评标专家库。逐步将现有分散的各部门评标专家库进行整合扩充,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统一规范的综合评标专家库,更好地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和完善评标专家管理制度,以达到国家评标专家专业按照三级分类的要求。

    4、加快云南省招投标协会的组建步伐。积极筹建云南省招投标协会,力争年底或明年初挂牌成立协会。建立招投标行业自律机制,发挥协会的自律作用。进一步规范代理行为,协助政府监管部门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促进全省招投标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5、逐步建立全省招投标统一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招投标信息平台建设,实现项目招标方案审批、招标项目备案、招标公告发布、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审查、评标专家随机抽取、评标结果公示公告、质疑投诉处理、招标业务数据统计、省级评标专家库管理、招投标信息集中公开发布等工作的信息公开,在全省招投标统一信息平台上公布;尽快联合相关部门抓紧转发国家十部委《关于印发<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法规[2008]153l号)文件,按照国家关于招标公告发布和招投标活动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发布的要求,在全省招投标信息平台(或指定媒体)上进行发布。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处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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