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6月30日 星期一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招投标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招投标动态
河南启动政采合同融资工作 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发布日期:2017-05-03    地区:    阅读次数:649

 

  日前,河南省启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以政府采购合同作为信用担保,金融机构据此可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这是河南省政银联合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推出的一次全新尝试。

  启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意义在于,以政府采购合同的预期支付能力为切入点,鼓励金融机构为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融资,这是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遭遇融资难的有效解决途径。

  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是财政性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资金支付及时、有保障。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报财政部门备案。以政府采购合同作为信用担保,财政部门不直接参与银企融资的市场行为,而是通过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的管理,对合同签订的供应商资金支付账户进行管控,帮助银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放贷风险,提高银行放贷的积极性。

  中小微企业因其自身规模小、市场竞争能力弱、抵御风险能力差等原因,在发展的同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融资难问题。促进中小微企业良好的发展,是《政府采购法》的政策要求,也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目标之一。

  从目前看,银行、企业对放贷和融资都有需求。一方面,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资金短缺、融资困难,影响企业发展壮大,迫切需要融资支持;另一方面,银行需要通过放贷经营获取收益。供需双方均有意愿,但金融机构因回款风险大而惜贷、慎贷、恐贷,造成融资渠道不够畅通。同时金融机构为保证回款安全,不仅需要中小企业具备一定条件,还要求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抵押,客观上提高了融资门槛,加大了融资难度。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坚持“财政引导、双方自愿”的原则,财政部门为银企双方搭建一个信息对称、相互对接的平台。中标的中小微企业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不再要求提供抵押担保或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采购人在进行资金申请支付时,财政部门审核政府采购合同备案信息,按照合同约定将财政资金支付给供应商备案合同约定的账号,使供应商能及时偿还银行贷款。

  目前,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和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正以此模式为试点,这项工作不久将在全省推开。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作者:余泊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