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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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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采购热点话题 专家为您答疑解惑
发布日期:2017-02-15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153

    妥善解决集采机构专业性问题

 

  问题:目前很多地方PPP项目是由财政直接要求集采机构做,面临专业性问题,有时项目实施机构做好招标文件,集采机构只是代发然后走程序,请问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吗?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王跃宁:因为项目具有特殊性,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对项目应该是最了解的,需要找什么样的社会资本合作方,项目实施机构也是最清楚的。所以,相对于传统的政府购买货物或服务项目,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把PPP项目更多的主动权交给项目实施机构,项目需求、合同都由项目实施机构拟定。

 

  传统的货物或服务,属于集采目录范围之内,如果具有倾向性,或者对需求有针对性,凭项目经办人多年的操作经验一眼就能够分辨出来。

 

  PPP项目不同,需求都很庞大,合同也不是一个单个的合同,而是一个合同体系,所以,我们对PPP项目审核的重点有两方面:第一是资格条件,资格条件要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能含有歧视性和倾向性,这方面作为集采机构经办人员是可以把握的;第二是评分标准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这方面集采机构经办人员也是能够把握的。

 

  子公司受罚不会牵连母公司

 

  问题:母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因子公司在近三年有经营活动存在停业整顿,被行政主管部门罚款的情形,是否可以认定其母公司不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有重大违法记录”之要求?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徐舟:依据《公司法》,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独立法人,其与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还不一样。独立法人是什么概念呢?也就是说,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各自承担各自的民事责任,即使子公司是母公司百分之百控股的公司,但从法律上两者是各自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不能因为子公司有重大违法记录而导致母公司不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县级财政部门不可组建专家库

 

  问题:县级财政部门可以组建专家库吗?如果不可以,哪级可以?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徐舟:新修订《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已经明确,专家库是分级建设,财政部负责建设管理国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建设本地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因此县级是不可以组建专家库的。但在实践中,如果省级财政部门同意市、县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统一建设标准,协助省级财政部门进行建设,通过互联互通,共同构成全省区域的专家库,这样应该也是可以的。但要明确的是,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主体必须是省级财政部门。(整理/董莹)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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