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7月02日 星期三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招投标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招投标动态
上海进一步强化评审专家工作纪律要求
发布日期:2016-09-08    地区:    阅读次数:1409

 

 

 

  上海市财政局近日针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工作中未严格遵守评审纪律等情况专门发文,强调评审专家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评审工作管理,严肃评审纪律。

  上海市财政局明确,各评审专家在参与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应主动出示专家证,配合代理机构核验。不得将专家证私自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评审,一经查实,将按有关专家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属临时补录参加评审的专业人员,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配合代理机构核验。评审专家应严格遵守评审时间,不要迟到,不得无故缺席。代理机构应对专家迟到情况在评审系统中进行记录,作为日后专家续聘依据。评审工作开始前,评审专家应将随身携带的手机等全部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拒不上交的,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其参加评审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报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